首頁 漢語四千年

六、治標的辦法:漢字改良運動

黎錦熙先生說,清末以來有三種對待漢字的思路:(1)漢字改良,盡量采用簡體字。(2)漢字改換,加注音,“注國音可,注土音可,注於文字之旁可,單用而注出口中之語亦可”。(1930年4月19日國民政府訓令)(3)漢字改革,另造一種拚音文字。注音符號是漢字改換,國語羅馬字是漢字改革。而漢字改良發展最慢,1930年代初期仍在研究討論中,未能實施。(《國語運動史綱》18頁)

1922年教育部國語統一籌備會第四次大會上,錢玄同提出《簡省現行漢字的筆畫案》(載1923年《國語月刊》漢字改革號),陸基、黎錦熙、楊樹達聯署。提案說:

我以為改用拚音是治本的辦法,減省現行漢字的筆畫是“治標”的辦法。那治本的事業,我們當然應該竭力去進行。但這種根本改革,關係甚大,不是一朝一夕就能達到目的的。……但現行漢字在學術上、教育上的作梗,已經到了火燒眉毛的地步,不可不亟圖補救的方法!我們決不能等拚音的新漢字成功了才來改革!所以治標的辦法,實是目前最切要的辦法。

他主張減省漢字筆畫,應該基於當時通行於民間的簡體字,主要是宋元以來俗字。如果不夠用,可根據民間俗字的八種構成方法添造新字,主要用草書楷化(東作東)、采用古體(禮作禮)、同音假借(薑借薑,乾借幹,幾借幾)三種方法,其餘整體刪減(壽作壽)、僅寫部分(聲作聲)、部分簡寫(劉作劉)、改用簡單音符(燈作燈)、另造簡體(竈作灶)五種方法少用。

提案說:

這種通行於平民社會的簡體字,在明清以降,今日以前,都是用在賬簿、當票、藥方、小說、唱本上麵,所謂“不登大雅之堂”者。我們現在應該將它竭力推行,正式應用於教育上、文藝上,以及一切學術上、政治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