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1年12月,中央人民政府政務院文化教育委員會決定設立中國文字改革研究委員會,主任委員為馬敘倫,副主任委員吳玉章。1952年2月,在中國文字改革研究委員會成立大會上,郭沫若和馬敘倫傳達了毛澤東主席的新指示:文字必須改革,要走世界文字共同的拚音方向;形式應該是民族的,字母和方案要根據現有漢字來製定。吳玉章就自己的文字改革認識進行了自我批評:錯誤地認為文字是有階級性的;沒有估計到民族特點和習慣,而把它拋開了,認為漢字可以立即用拚音文字來代替,這事實上是一種脫離實際的幻想。會議決定以民族形式的拚音文字為中國文字改革的方向,規定了中國文字改革研究委員會的主要任務是:1.研究並提出中國文字拚音化的方案(漢字筆畫式);2.整理漢字並提出簡化方案。
1954年7月,研究委員會全體委員會議討論了拚音方案組提出的五種民族形式拚音方案草案,沒有取得共識。
1952年3月,中國文字改革研究委員會成立漢字整理組,成員有葉恭綽、馬敘倫、魏建功、季羨林、丁西林。漢字整理組根據“以采用普遍通行的簡體字為主,用草書楷化的方法加以增補”的原則,於下半年擬出《常用漢字簡化表草案》第一稿,收比較通行的簡體字700個。該稿送毛澤東主席審閱,毛澤東指出:這700個簡化字還不夠簡。作簡體字要多利用草體,找出簡化規律,做出基本形體,有規律地進行簡化;漢字的數量也必須大大減縮,一個字可以代替好幾個字,隻有從形體上和數量上同時精簡才算得上簡化。(王均《當代中國的文字改革》142頁)
根據指示,1953年4月漢字整理組製定了《漢字整理的工作計劃》(載丁西林等《漢字的整理和簡化》)。計劃中說:“漢字字形簡化的工作,今後要和漢字字數精簡工作結合起來,成為全部通用漢字的整理。”“精簡通用字數,以減少到三千個以下為目標。”“精簡漢字采用以下三項辦法:(一)刪除,(二)同音代用,(三)拚音化(如正式字母還沒有製出,暫時用注音字母代替)。”“根據以上研究結果,將精簡後的通用漢字全部改成草化簡體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