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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九章 阿米尼烏斯

為寬容而進行的鬥爭一直都是“組織型社會”與“社會精英分子”這兩派長期爭鬥的一部分。“組織型社會”永遠把“集體”的長久安全穩定擺在第一位;而“社會精英分子”則認為迄今為止推動世界進步的功勞應歸於個人,並非大眾努力的結果。其實就大眾而言,他們本質上是反對一切改革創新的。因此,個人的權利遠高於集體。

我們如果認為這個前提是正確的,那麽一個國家的寬容程度便與大多數居民的個性自由程度成正比。

過去,有時會出現非常開明的統治者,他對孩子說:“我堅信‘待人寬則人亦待己寬’的原則。我希望所有可愛的臣民們都對別人施以寬容,不然就會白食其果。”

於是,性急的臣民們就趕忙貯存官方徽章,上麵刻有壯麗的幾個字:“寬容第一”。

但是這個突然的轉變是出於對皇家劊子手的畏懼,通常並不會長久。國王隻有在恫嚇的同時再建立起一整套逐級教育的明智體係,把它當作每天的政治活動,才能取得成果。

十六世紀後半葉,這種幸運的環境在荷蘭共和國出現了。

首先,這個國家有數千個半自給自足的城鎮和鄉村。居民大都是漁夫、水手和商人。這三種人習慣於一定程度的獨立行動,職業的性質迫使他們做決定時要迅速果斷,按照自己的利弊判斷出工作中的機遇。

我不是說他們比世界其他地方的人更聰明,心胸更開闊。但是艱苦的工作和不達目不罷休的幹勁使他們成為整個北歐和西歐的穀物魚類搬運工。他們懂得,天主教徒的錢和新教徒的錢一樣好用,他們喜歡付現錢的土耳其人,討厭要賒賬六個月的長老會教徒。於是他們成為進行寬容試驗的理想國度,而且重要的是,每個人都能各得其所,占了天時地利人和。

寡言的威廉[1]是“欲要統治世界者必先了解這個世界”這個古老格言的光輝典範,他開始時是個著裝入時、錢多財廣的年輕人,有令人羨慕的社會地位,給當時最大的君王當機要秘書。他在晚宴和舞會上揮霍無度,娶了好幾個頗為聞名的女繼承人,生活**,今朝有酒今朝醉。他不很用功,對他來說對賽馬的興趣遠遠超過研究宗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