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煜 譯
人類不會因單獨的某件事選擇自殺。我選擇自殺是因為想對過往生活進行下總清算。在過往的生活中,有件大事需要在此坦白。我二十九歲時,與某夫人犯下了罪。我對此經曆,沒有良心不安的感覺,但是有些後悔之意的。我因為沒有選擇正確的對象而對我的生存產生了不利影響(某夫人身上的那利己主義和動物性本能實在是過於強烈)。和我有戀愛關係的女性不隻某夫人。但是我30歲以後,就沒有再找新情人了。這也不是出於道德上的考慮,隻是我理順明白了有新情人的利害關係。(但是,這並不意味著我不曾有過戀愛感覺。那時,我也曾創作過《過來人》《相聞歌》等抒情詩,隻是在關係還沒深入之前就斷了。)我當然不想死。但是活著也是痛苦的。別人也許會說:“明明有父母和妻子卻要自殺的,是個傻瓜。”但事實是,如果我隻是一個人的話,或許不會自殺。我是個養子,在養父母家中,從未說過或做過任性的話和事情。與其說是沒說過、沒做過,倒不如說是沒法說、沒法做。我對養父母有類似孝順的感情,這塊也讓我感到後悔。但是這對我來說也是沒辦法的事。現在我打算自殺,這也許是我一生一次的任性。我也和所有的青年一樣做過各種各樣的夢。但是現在看來,我畢竟是個瘋子的孩子。我現在對自己不必多說,並對所有的東西都感到厭惡。
附:我趁著去中國旅行的機會,擺脫了某夫人的糾纏。(我在洛陽的客棧裏讀了斯特林堡的《瘋人辯護詞》,知道他也像我一樣給情人寫了假信,因而苦笑。)回國之後,某夫人的一根指頭我都沒再碰了。但我對她執拗地追求,感到困擾。對於愛我而不會讓我痛苦的女神們(“們”是兩個人以上的意思。我可不是唐璜),我發自內心地表示感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