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句老話說:“熱飯從來不能出鍋就吃。”
沒有一個激進的政黨,一旦大權在握,還會像在大選之前允諾的那樣激進。
在野的傑斐遜曾經反對采取一切形式幹預各州和個人的權利。上台後,傑斐遜馬上意識到,一個政府,除非它真正實行“管理”,不然就沒有生存下去的希望。
去國會山發表演說,是乘著四輪馬車,還是乘著汽車,抑或步行,這些畢竟都是些微不足道的小事。一個人是喜歡別人稱他“閣下”,還是喜歡較不正規地稱他“喂,湯姆”,這在很大程度上還是個人喜好的問題。
但是,當美國的總統,說得權威一點,當一個具有總統品質的總統說:“同胞們,這是國家的法律,你們選舉的立法機構正式製定了這種法律,我同樣莊嚴地簽署了這種法律。”此刻,他要麽看到他的意願得到了實施,要麽就成了一個無人理睬的孤家寡人。
傑斐遜總統碰巧是我們國家的總統中受過最好教育的總統之一,一個通曉曆史的人、一個博覽群書的人、一個具有幽默感的哲學家,他了解美國的普通百姓,一如他了解他自己家的奴隸。他知道——自漢謨拉比以來的每個政治家都知道——製定一些明確的法律,然後全麵地加以實施,這遠勝於一大堆不切實際的法令和規則——它們自簽署之日起便成了一紙空文,因此受到不法之徒和法庭的公開藐視。傑斐遜上台之後,首先做的事就是,他在不會導致國家的全部政治和商業生活混亂的情況下,盡可能地廢除聯邦主義法律,解雇主張聯邦主義政策的官員。
《煽動罪法》理所當然地遭到廢止。海軍一減再減,最後差不多化為烏有。大凡不是必不可少的公務員,政府鼓勵他們另謀職業。盡一切努力減輕這個國家的債務。
總統嚴格地把自己的活動限製在賓夕法尼亞大道的範圍之內,如果他需要同國會進行聯係,他就派信差為他送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