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日本全國都在推廣工作方法改革,不管是企業還是個人,對時間的重視度都提高了不少。
但坦白說,我感覺現在的工作方法改革存在一些問題。
“更少的時間、更高的生產效率”這個方針並沒有錯。
問題在於實現的方法。很多企業就直接將所有的責任一股腦兒地都推給了現場。比如提出“把生產效率提高30%”“將加班時間減少50%”等目標,但讓員工們“自己想辦法實現”。這就是現在的工作方法改革。
然而個人的努力是有極限的。
如果一個人的業務量是其能力的五倍,那麽就算這個人將工作效率提高一倍也無濟於事。
在這種情況下,除非增加人手或者將多餘的工作外包出去,否則不管個人如何努力也無法達成目標。
也就是說,隻有以組織為單位對運營進行改善,才是真正意義上的工作方法改革。
能做到這一點的不是現場成員,而是經營層。
如果企業的經營者不做出改變,就無法實現真正的工作方法改革。
擔任客服中心負責人時期的大失敗
我之所以敢這麽說,是因為我過去就犯過同樣的錯誤。
我在軟銀工作的時候曾經被任命為客服中心的負責人,有一天孫社長要求我大幅削減成本。
要想削減成本,就必須縮短客服與顧客之間的通話時間。我對通話時間的平均值進行了計算,發現平均每次通話需要8分30秒的時間。
於是我認為“隻要縮短這個時間就可以了”,並對現場的經理們下達了“將通話時間縮短1分鍾,平均控製在7分30秒以內”的指示。
但這個措施非常失敗。
因為客服們為了在目標時間內結束通話,極大地加快了自己的語速,甚至還有的客服在7分30秒之後立即掛斷了電話。
結果自然是引起了顧客們的不滿,“話沒說完就被掛斷了”“語速太快都聽不清在說些什麽”之類的投訴接連不斷,客服中心的呼叫數反而比以前更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