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故鄉是在密蘇裏州的一個小鄉鎮,附近有個卡梅鎮,就是當年美國匪魁奇斯·賈姆斯的故鄉,我曾經去過卡梅鎮,奇斯的兒子還在那裏。
他的妻子告訴我,當年奇斯如何搶劫銀行、火車;然後把搶來的錢,布施給貧窮的鄰居,讓他們去贖回典押出去的田地。
在當時奇斯·賈姆斯的心目中,可能自以為他是個理想家——正如兩代以後的蘇爾滋,雙槍克勞雷和卡邦一樣。事實確實是如此,凡你所見到的人,甚至你照鏡子時所看到的那個人,都會把自己看得很高尚,他對自己的估計,都希望是良好而不自私的。
銀行家摩根,在他一篇分析的文稿中說:人會做一件事,都有兩種理由存在——一種是好聽的,一種是真實的。
人們會時常想到那個真實的理由,而我們都是自己內心的理想家,較喜歡想好聽的動機。所以要改變一個人的意誌,需要激發他高尚的動機。
那種方法,用在商業上是否理想?讓我們來看看。那是賓夕法尼亞州,某家房屋公司的一位弗利爾先生的例子:弗利爾有一個不滿意的房客,恫嚇要搬離他的公寓,但這房客的租約,尚有4個月才期滿,每個月的租金是55元,可是他卻聲稱立即就要搬,不管租約那回事。
弗利爾請出這經過的時候,他說:那個房客,已在這裏住了一個冬季。我知道如果他們搬走了的話,在這個秋季前,這房子是不容易租出去的。我眼看220元就要從我口袋飛走了,真叫人焦急。
如果這件事發生在過去的話,我一定找那個房客,要他把租約重念一遍並向他指出,如果現在搬走,那4個月的租金,仍需全部付清。
可是,這次我采取了另外一種辦法,我開始向他這樣說:杜先生,我聽說你準備搬家,可是我不相信那是真的。我從多方麵的經驗來推斷,我看出你是一位說話有信用的人,而且我可以跟自己打賭,你就是這樣的一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