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遍看《愛情與夏天》時,認為這是一部散文小說,裏麵有太多描述生活狀態的段落,像蔓生的野草一樣,覆蓋了主情節線,諸如女主角怎樣撿雞蛋、換車輪、給地板上蠟。我把它膚淺地理解成小資小說裏的那種類似於情趣的東西了。讀到第二遍才明白,書裏用那麽細致的筆法,不厭其煩地寫生活瑣事,是必要的。非要如此荒蕪、乏味的生活和內心,才能讓女主角在那麽一個低燃點的情況下愛上一個並非很亮眼的男主角。男人、女人和愛情都不是主角,荒漠的生活和無法相濡的孤獨,才是。
日光之下無新事。不厭其煩地描述著單調的勞作,那日日重複的乏味動作,這正是該小說的好處,否則,它就是《廊橋遺夢》了。試想,如果它輕生活而凸顯愛情,把喂雞、趕羊、修輪胎置換成田園風光,把做飯、算賬都處理成小資電影畫麵,把男女主角對話優雅化,那它就是院線愛情大片。感人的作品,不是打磨光滑的浪漫情節外殼,而是人心的斑駁。
私以為,通俗愛情小說和嚴肅小說的區別,不在於前者是虛假的安慰而後者揭穿人世的黑暗,而是在前者之中,愛情先行於生活,生活是個背景。而後者則相反。這個排序,和情節、因果一樣,是小說邏輯的重要組成部分。小說的邏輯,不是審美邏輯,不是思辨邏輯,而是事實邏輯。它不見得正確,但必須是對的。就是說,愛情是由特定環境中的人,互相撞擊後的化學反應。什麽樣的人,過著什麽樣的生活,就會生出什麽樣的愛情。虛構作品的真實感,得自做平情境公式。
女主角生長在修道院,她是個棄嬰,名字和生日都是修女們給她的。她從未成為任何人的注意力中心,也沒有過度凸顯自身存在感和搏出一片新天地的欲望。一切皆是順勢而為,她從修道院中,被選入某鰥夫家裏做了女傭,也在修女們的勸說下,接受了對方的求婚。她除了郵差和神父以外都沒見過男人,對愛情是什麽毫無認知——因為缺乏生活經驗,沒有社交,她把每天和老公談論割野草和換車輪,就當成情感生活了。在一個極其封閉的環境中,人的情緒能量流動是很緩慢的,代謝也是。死水中的小小漣漪就是驚濤駭浪,之後,是一生的暗礁叢生的愛情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