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時間的果

時間的果

徹夜點蚊香留下的氣味,苦瓜炒豆豉的苦香,陽台上的衣服是用竹竿穿起來晾出去的,因為住在山下,風大,怕被刮走。都是舊衣服,穿了太久也洗了太多次,那洗舊的棉花才有的綿軟和熨帖,幾乎追隨了我身體的形狀……寫寫稿,看看山色,心裏,慢慢就回放起那首懶懶的《老夏天》。

很多女性都有強烈的購物欲,看見賣場或電商廣告上的新衣服就心動,恨不能立刻收取囊中,即使衣櫃裏已經滿倉滿穀,飛不進一隻蒼蠅,還是想買。每天一上網,就是撲麵而來的各路電商廣告、商品推送,我會生出恐慌,那些色彩繽紛、款型別致、堆滿倉庫、掛滿衣架的衣服,一件推搡著一件,它們都是些性急的產品,做出種種媚態,大聲嘶喊著自己的存在,隻為了讓人注目。那些衣服,是踩著流行的節拍大批量複製出來的,它們不需要追求精工細作的質量,因為容易穿壞也不怕,那樣更能促進消費,反正每年的風尚都在變。

大量的購物真能滿足一個人嗎?占有數量和滿足度倒是往往成反比,購物狂都是越吃越餓的饕餮。就像愛得少的人,往往更懂得愛情……我想,這是因為產生關係的能力、深度,比數量更能體味一個事物的質感。

我覺得衣架上那些簇新的衣服,罩著塑料袋,筆挺的版型是漿過的效果……那是一件和我尚未建立關係,完全可以屬於任何一個人的、沒有血肉感的“物”,不曾和我體溫相依,或是成為某件曆史事件的代表著裝,出沒在記憶裏。新衣是“戀物迷心”,而穿久的衣服和我一樣,在夏日冬寒中老去了,結成了“時間的果”,那才是“我的”。

在日本工藝大師赤木明登的訪談錄裏,他采訪了一位女服裝設計師:阪田敏子。她開著一家很小的服裝店,她說:“很多人說把我的衣服穿得最妥帖的是我老公,我覺得那是因為他穿一件衣服就穿好多年。衣服慢慢磨損、變舊,與人越來越貼合。這麽慢慢地,把一個東西馴養成自己的。”——而我第一次在文學中看到“馴養”這個詞,是在《小王子》中,在一個奇怪的星球上,小王子遇到了狐狸。“來和我玩吧”,小王子向它提出請求,狐狸說不行,說它沒有經過馴養。小王子問什麽叫“馴養”,狐狸說就是“建立情感聯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