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認知本身來說,無所謂苦痛。痛苦僅和意誌有關,它的情形隻不過是意誌受到阻礙、抑製,而對此的額外要求就是必須對阻礙和抑製有所認識,這好比光線隻有在物體反射光線時才可以照亮空間,聲音隻有在出現回響、共鳴,觸碰到硬物產生空氣波,且限定在特定的距離時才會被耳朵聽見——也正由於此,在孤寂的山巔發出的呐喊和於遼闊的平原上歌唱,唯有低微的音響效果。同理,意誌受到的阻礙和抑製,必定有著恰當的認識力,所謂的感覺痛苦才會成立,不過對認識力本身而言,痛苦仍是陌生的。
因此,感受到身體痛苦的前提,就是神經及其與腦髓的連接。所以假如切斷了手腳連接腦髓的神經,抑或由於實施了哥羅芬麻醉,導致腦髓喪失了本身的功能,那麽即便手腳受到損傷,我們也是感知不到的。所以,如果瀕死的人意識消失,隨之出現的身體的抽搐就被看作沒有苦痛。而感知“精神”的痛苦要以認知為條件,就不需贅言了,很容易就可以看出精神的痛苦是隨著認知程度的提高而不斷增加的。因此,我們可以用一個非常形象的比喻來形容二者的關係:意誌就像琴弦,對意誌的阻礙或抑製就是琴弦的顫動,認知就是琴上的共鳴板,痛苦就是因此產生的聲響。
如此看來,無論意誌遭受什麽樣的抑製,植物和無機體都不會有痛感。與之相比,無論是什麽動物,即使是纖毛蟲,都會有痛感,因為認知是動物的共性,不管這一認知有多不完美。伴隨動物等級的提高,由認知而感受到的痛感也不斷增強。所以最低等的動物隻會感受到最微弱的痛苦,比如身體差點兒被撕斷的昆蟲,隻靠著腸子的一絲粘連還能夠狼吞虎咽地進食。就算是最高等的動物,由於缺乏思想與概念,它們所感知的痛苦也不能與人的痛苦同日而語。它們隻在否定了意誌的可能性以後,對痛苦的感知力才能達到最高程度。假如不存在否定意誌的可能性,這一感受就變成了毫無意義的痛苦折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