宴請客人,應合乎禮節。每個客人的口味和喜好都不一樣,所以他愛吃哪個、不吃哪個,都應該主隨客便,否則強行禮讓,逼客吃菜,那就是不講道理了。在宴席上,常見熱情的主人給客人夾菜,每樣都夾一點,堆在客人的碗裏,如廚餘汙穢,令人反胃。要知道,客人又不是自己沒長手和眼睛,也不是什麽三歲小孩子、剛過門的媳婦,怕羞得很,何必以鄉下老婦的見解去招待人家,既顯得自己小家子氣,對客人也是極大的不尊重。近來,這種惡習在青樓中最為盛行,她們夾了菜不是放在你的碗裏,而是硬塞入你口中,哪裏是待客,這分明是“強奸”。長安有一個特別喜歡宴客的人,但是菜又做得不好吃,有客人問他:“我和你算朋友嗎?”主人說:“算朋友!”客人跪坐在地上,請求道:“果真算朋友的話,我就求你一件事情,你答應了,我才起來。”主人詫異道:“什麽事?”“以後你家宴客,求求你,別叫我來了。”滿座賓客皆為之大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