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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教育與婦女婚姻的幸福

虛偽的傳統觀念,影響所及,不但使女子對於自身的關係,和對於同性的關係,見解上與感情上要發生種種謬誤;同時,她婚姻中的幸福,與前途的一生,都要受到支配。一個天真爛漫的青年女子,一朝突然地加入“終身不改”的婚姻生活,那危險真是大極了;她既不明白她的丈夫的真相,她又絲毫不明白男女情愛的法則,她也完全不知道自己會發生什麽可能的變化,最可憐的是,她對於自己這種種知識的缺乏,始終蒙在鼓裏一般的不識不知。好比一個人玩一種球戲,還絲毫沒有學會,便須出場競賽,其不至一敗塗地不止,是可以無疑的了。一個女子不能先學養子而後嫁人,所以在她的天性沒有因婚姻的經驗而喚起以前,社會一定要她牢牢地和一個男子相依為命,這一類盲人騎瞎馬、夜半臨深池的情形原是多少不能免的。一個青年女子自信她有她的品格;她依據了這種品格,來安排她的前途;她終於結婚了。就在這種自動的情形之下,還有一大部分的女子(小說家蒲石Bourge說六個中有五個)在多則一年半載,少則一二星期以內,發現她以前對於自己和對於對方的認識完全錯了;她在自己身上發現了另一個自我,而這個自我,對於新婚未久的夫婿,卻是一眼也看不中的。這種不幸的可能的遭遇,隻有一個有過戀愛的經驗的女子,才有相當回避的能力。一班平日講究戀愛自由與選擇自由的女子還是一樣的不能避免。

學養子而後嫁,雖屬不可能,因此我們不能給女子以充分的自動的保護;但至少有一種保護,是未來做新婦的人可以取得、而無礙於最通俗的婚姻觀念的。就是,我們以為一個女子在結婚以前,至少應該預先知道她和她的丈夫會在身體上發生什麽一種關係,並且應該知道得很正準,庶幾臨時不致引起什麽精神上的打擊或事後失望與上當的心理。對於兩性關係的真相,我們諱莫如深的心理已經改去不少,但即在今日,所謂知識階級的女子,在結婚的前夕,恐怕大多數還是莫名其妙,間或有一知半解,也是暗中拾人牙慧,不足為依據的。一個富有才學的女子像亞當夫人(Madame Adam)說她在未婚以前深信因為一個男子同她接過吻,她便非嫁給他不可,原來她以為接吻便是性結合的最極度的表現1。亞當夫人猶且如此,其他便可想而知了。有時候一個女子嫁了一個有同性戀愛的變態性心理的女子,卻以為所嫁的是一個男子,而始終未能發現自己的錯誤。不久以前,美國便發生過這樣的一個案子;三個女子連上嫁給同一的另一個女子,但三個之中,似乎誰都沒有發現她們的“丈夫”究屬是雌是雄。卡本德(Edward Carpenter)說:“一個文明生活裏的女子,當她被牽到‘神壇’前麵的時候,對於將近舉行的禮節和此種禮節所含蓄得很濃厚的犧牲的意義,往往不是完全不了解,便是完全誤解。”因為此種知識的缺乏與準備的毫無,婚姻的行為實際上便無異強奸的行為,並且我敢說,婚姻以內的強奸比婚姻以外的還要來得多2。一個將嫁未嫁的女子,一心期望著以為戀愛是一種怎樣甜蜜的經驗,但所謂甜蜜,在她卻也很模糊,最多不過是普通所謂“浪漫的”親熱罷了;於此種期望之外,又添上她在小說書裏看來的那些私訂、落難、發跡、團圓一類千篇一律的憑空捏造的故事,以為神仙眷屬的生活,便應爾爾。這種小說書裏,因為傳統的性觀念的虛偽,又往往把健美的性的事實,完全擱過不提。瑟南古(Senancour)在他那本《戀愛論》(De l’Amour)裏描寫此種女子的心理說:“她真是一派信賴的天真,一個缺乏經驗的人所有的欲望,一個新生命的種種要求,一個正直不私的心腸的期望,也都在那裏候著。她有的是戀愛的種種能力,她一定得把她自己的愛發放出去;她有的是種種可以令人陶醉的媒介,她一定得把別人的愛接受過來。一切都表現著愛,也都要求著愛:一雙手是生來預備做甜蜜的擁抱用的,一雙眼睛竟是一個幽深不可測度的東西,除非在盈盈脈脈之中,它會對人說,你的愛是可以接受的;一個胸膛,要是沒有愛,便不會動,也沒有用,要是不受崇拜,也終必歸於凋謝。這些都是一個處女的情感,寬大得可以籠罩一切,柔和得可以融化一切,濃豔得了以**人心魄,是心坎裏出來的願望,是至情的豪放的流露!宇宙的法則既有那麽一條細膩的規矩要她遵循,自然她也隻有遵循的一法。至於那陶醉的一部分,真個銷魂的一部分,她也自然很明白的知道,一切都可以叫她聯想到它,白天則感觸時至,夜間更夢寐以求,又有哪一個年青、敏慧、富有情愛的女子不準備著來經曆的呢?”這一番話固然寫得很美,但真正到愛的這幕喜劇在她的麵前展開的時候,尤其是當她霍然驚覺在那“陶醉與銷魂的部分”裏,她應該扮演什麽一種腳色的時候,形勢往往便會突然變更,而喜劇竟不免化為悲劇!她發現自己對於這一部分竟全無準備,於是便不免驚惶失措,在心理引起嚴重的變化來。在這種形勢之下,她的一生的幸福便已不絕若線,那一線便是丈夫的應付能力與體貼心腸和她自己的心神鎮定了,希爾虛弗爾德(Hirschfeld)在他的作品裏記載著一件事。一個十七歲的天真爛漫的女郎出嫁,結婚之夕,便堅拒著與新郎同房。新郎無法,便請求丈母娘把結婚以後應履行的“婦道”向新娘解釋一番。解釋了以後,新娘對她的母親說:“要是婦道是這樣的,你做母親的事前為何不告訴我?要是我早知道這一點,我就打算終身不嫁人的。”後來發現這個女郎本來是一個同性戀者,對於異性戀是不可能的。但她的母親和丈夫都不明白這一層;丈夫本異常愛她,守了她八年,要她回心轉意,但是徒然,後來終於分居了3。這固然是一個極端的例子,不足以代表一般的狀況,但在婚姻的佳期裏,下麵兩種情形是一定時常發生的:一是同性戀者的突然發現她們自己的特性;二是發育與性傾向很健全的女子,因為事前毫無準備,以致驚惶失措,使早年幽美的愛的“詩境”未能如春雲一般的逐漸展開,終於演成了更加健美的“實境”。婚姻原是進入實境的必經的步驟,但在實境中腳還沒有踏穩,而一個筋鬥便把詩境跌成一個落花流水的女子,必定大有人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