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許多大國的情形和上文所說的有些相同。大體言之,大半在它們曆史的初葉、即生長的時期裏,和它們的末葉、即成熟的時期裏,女子的地位總有提高的傾向;但是在中葉、即父權全盛而軍事組織最占優勢的時期裏;女子的地位就得差一點兒了。這種高而降低,低而複高的循環的運動似乎差不多已經變做大一些的社會集團所由發展的一條自然法則。巴比倫的曆史,便是很顯豁的一例。最初巴比倫的女子是有完全的獨立的人格的,她的權利也和她的丈夫和弟兄相等,稍後,據漢謨拉比(Hamurabi)法典所規定的種種,她的義務雖沒有改變,權利卻比以前為少了;最後到了所謂新巴比倫的幾個時期裏,她又重新取得和她的丈夫相等的權利1。
埃及婦女的地位,以末葉的為最高,在它的長期曆史的其餘段落裏,女子的地位也始終能維持相當的水平線,並且始終有繼漲增高的趨勢。同時,因為婚前的貞操是一件不大注意的事,而婚約的締結也不以處女為重,我們更可以知道埃及人的婦女觀是沒有資產的嗅味的。雖遠在三千五百年以前,男女的平等2,便早經埃及人承認。還有一樁事實,足以證明埃及女子地位之高,就是,她的子女,是無論怎樣,不會有私生的名目的;就是一個奴隸的婦女胡亂生了子女,也不適用私生的名義3。阿美利諾(Amélineau)說得好:“能夠把婦女的尊嚴在人類曆史上作第一次的宣示,這是埃及民族道德的榮光”4,所謂“婚姻主權”的觀念,即男女成婚以前,主權究應誰屬,埃及人是完全不懂的。巴比倫和埃及的文化,同樣的穩固,同樣的有活力,同樣的享國久長,對於人類全部的文明同樣的有悠遠的影響,而同時女子的地位,也是同樣的優越——此中意味,真是耐人尋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