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這些都是比較的舊話了,近代社會狀況已大有變遷,無論為女子自身的利益,或為社會全部的利益計,它已經不再要求女子要處一個服從的地位。社會的狀況既變,於是習慣和法律就有跟著轉變的趨勢。同時,一個女性人格的新觀念、新理想,也就應運而生。古代“夫為妻綱”、“天字出頭夫作主”一類的觀念固然還沒有完全消滅,並且時常還有人在那裏自覺地運用。做丈夫的往往用命令式的口吻對妻子說:哪種業餘的職務(即家事以外的職務)不要做,哪些地方不要去,哪些人可以不必認識,哪些書可以不必看。靠著傳統下來的老牌子,靠著他所謂“乾剛正氣”,依然自以為能管束她、製裁她。以前行使父權的那些立法者不說女人是應該在男人的手下(under the hand)的麽?但同時大家也都漸漸地明白這一套把戲對於現代的人是不相宜的了。德國邁瑞德女士(Rosa Mayreder)在一篇很有思想的論文裏說1:現代的男子,要在夫婦關係之間,再扮一個叱吒風雲、頤指氣使的腳色是不行的了,因為他已經不再有這種準備。漁獵時代的男子,是一個英雄好漢、一個有“貴族氣概的野人”(“Noble Savage”),他整天的在山林中東奔西馳,一麵獵取凶猛的野獸,一麵,於必要時,還得剝取敵人的頭皮;他的生活是何等的艱苦卓絕。這樣一個男子,偶然放出一些丈夫的架子來,把打野味、打敵人的棍輕輕地在妻子的頭上敲一兩下,那確乎是有效的,甚至於做妻子的還不免覺得夫恩深重、感激涕零2。但是現代的男子怎樣?他也許在大班的寫字間裏過著生活,整天的守著半隻桌子,馴服得像綿羊一般;他已經練出一種逆來順受的功夫,大班責備他,他可以忍氣,客人笑罵他,他可以吞聲。這樣一個男性的典型人物,晚上回到家裏,試問他還能玩那“有貴族氣概的野人”的那一套把戲,而玩來可以發生效力麽?當然不能。不能而勉強為之,妻子的反應,是可想而知的了。這一層,現代做丈夫的已漸漸的能夠了解,他在日常的居家生活裏也自然會體驗出來,初不待一般文化趨勢的詔示。至於有一些思想的現代人物,至少在原則上,已經承認妻子是和他平等的,就在比較不甚思想、而孜孜於名利兩途的現代人物,也至少覺得要是他不能讓妻子和他有同樣的自由,他的麵子上就不大好看,並且在與人周旋交際的時候,也有許多實際的不方便。此外,我們還得了解,近代不但男子已經取得幾分女子的性格,女子已經取得幾分男子的性格,並且兩方所得的多寡是相當的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