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人如果做事情的時候不善於珍惜和維護自己的名聲,那麽成功帶給他的新增榮譽將遠遠不及失敗帶給他的名譽損失。
如果個人的美德和價值沒有遭到毀壞的話,那麽這個人獲得榮譽是一件理所當然的事情。有些人畢生的所作所為就是為了追名逐譽,結果雖然他們的名字時常被人提起,但是真正崇敬他們的人少之又少。另外,有些人總是對自己的美德遮遮掩掩,導致輿論低估了他們的自身價值。
如果有人能夠做成一件他人從未嚐試過,或者嚐試過但從未成功,或者成功了但卻不是很圓滿的事情,那與一件雖然更為艱巨但是已經有人順利完成的事情相比,前者應當獲得比後者更高的榮譽。
如果有人做事很中庸,且他的中庸之舉使得各個黨派、政派、教派、學派都無可挑剔的話,那麽從他那裏唱出的讚歌一定會更加動聽。一個人如果做事情的時候不善於珍惜和維護自己的名聲,那麽成功帶給他的新增榮譽將遠遠不及失敗帶給他的名譽損失。由於戰勝他人而獲得的榮譽,就像打磨過的鑽石一樣,可謂光彩奪目。所以,要想獲得高度的榮譽,最好的辦法就是力爭戰勝有聲望的競爭對手;如果可能的話,最好能在他們所擅長的方麵戰勝過他們。
言行謹慎的門客和仆人可以最大限度地幫助主人贏得良好的名聲[1],畢竟“主人的名聲出自仆人之口”[2]。嫉妒向來與榮譽不能相容,所以必須消除來自他人的嫉妒之心,最好的方法就是明確表明自己追求的不是名望而是功績,並把自己所取得的成就歸功於上帝和命運的安排,而不是自己的聰明才智所致。
對於帝王君主或最高統治者來說,他們的榮譽可以劃分為五個等級。第一等榮譽應該屬於那些國家政權的創立者,諸如羅穆盧斯[3]、居魯士大帝[4]、愷撒大帝[5]、奧斯曼一世[6]和伊思邁爾一世[7]。第二等榮譽應該屬於那些立法者,由於他們創立的法典在他們死後繼續治理國家,因而他們被稱為第二奠基人或“萬世之君”。像這樣的統治者有萊克格斯[8]、梭倫[9]、查士丁尼一世[10]、埃德加[11]和編纂並頒行《七法全書》的阿方索十世[12]。第三等榮譽應該屬於那些拯救國家於水深火熱之中的人,他們要麽拯救國家逃離異族或暴君的奴役,要麽結束長期的國內戰亂,使得人民安定下來。像這樣的雄主有奧古斯都[13]、韋斯帕薌[14]、奧勒良[15]、狄奧多裏克[16]、英王亨利七世[17]和法王亨利四世[18]。第四等榮譽應該屬於那些保衛或者拓展國家的人,他們要麽在激烈的戰爭中擊退了敵人的來犯,要麽在體麵的戰爭中擴展了自己國家的領土。第五等榮譽應該屬於那些善於治理國家、構建和諧盛世的君王。這後兩類君王的例子太多,就不一一列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