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遺失在西方的中國史:《倫敦新聞畫報》記錄的晚清1842—1873

1857

炮轟廣州 (Bombardment of Canton)

Jan. 10, 1857

《倫敦新聞畫報》第30卷,第839號, 1857年1月10日,4-6頁

虎門炮台與虎頭門寨

廣州,1856年11月13日

能看到一顆火星如何燃起燎原大火是令人驚奇的。我們跟中國的友好關係在一個曆史的危急關頭正迅速地演變成敵對行動,而且很難斷定這種敵對行動何時才能結束。這種已經發生的公開決裂隻是由於中國官員扣押本國罪犯而引起的。一艘由中國船員駕駛的英國三桅帆船“亞羅號”停泊在廣州城外,似乎是一名船員向當地官員告密,說他的一些同伴跟太平軍起義者有染。廣州當局在沒有預先通知英國領事的情況下,就擅自采取行動,逮捕了全體船員,並降下了船上的英國國旗,將俘虜押往廣州城。那條三桅帆船的船長當時並不在船上。英國領事得知此事以後,立即要求廣州當局將全體俘虜歸還給“亞羅號”三桅帆船,並就違反英中條約,侵犯英方條約權利和對英國國旗的侮辱做出道歉。然而中方並沒有給予道歉,而且也沒有像英方所要求的那樣,將俘虜歸還到那條三桅帆船上,而是將他們用鐵鏈鎖著,押到了英國領事館。英國領事遵照約翰·包令爵士的指示,拒絕接受這些俘虜,並將解決這個問題的權力交到了英海軍艦隊司令西馬糜各厘爵士手裏。於是英艦隊司令與兩廣總督葉名琛之間展開了信函往來。西馬糜各厘爵士要求跟葉總督當麵會晤,以便可以更加便利地解決爭端,並宣稱所有的外國軍官在任何時候都有權謁見地方當局,以防類似的敵對行動再次發生時,不必經常訴諸英國特命全權大使來出麵堅持這種簡單而正當的要求。在廣州的所有外國人都認為西馬糜各厘爵士的要求是正當的,一旦被中方接受,就有可能一勞永逸地解決爭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