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國演義》裏說,劉備雙手過膝、大耳垂肩,一派帝王相。這垂肩的大耳朵,難免讓人聯想到街頭小鋪賣的醬豬耳。
古時(在還沒有出現種族和宗教信仰時),豬被尊為帝王之星,(後文《豬,神壇上的主角》中,我會解釋給你,為啥豬被尊為神)所以,長了大耳朵的人與帝王啊、福氣啊這些好詞兒的關聯就是這麽來的。
關於“耳”,《說文解字》的注解是:“耳,主聽也。象形。”像的是怎樣的形?看看下圖。
甲骨文是我國迄今發現的中國最早的係統化文字,是現代漢字的鼻祖。甲骨文“耳”,耳朵的象形。金文“耳”,象的也是耳朵的形。小篆“耳”,不再象形。
距今七千多年前的陶罐,出土於內蒙古敖漢旗趙寶溝遺址。器身上繪製著鹿、豬和鷹,考古學界認為,這幅以豬居中的圖形是迄今發現的中國最早的天象圖。
自古,中國人便熱衷借助耳朵做文章。比如左圖這個甲骨文“取”字:左邊是耳朵,右邊是一隻手,這個字的本意是割取耳朵。
八千年前的玉玦,出土於內蒙古敖漢旗興隆窪文化聚落遺址。玉玦的出土位置在逝者腦袋的兩邊,玉玦是戴在耳朵上的,這是迄今發現的世界上最早的耳飾,興隆窪耳飾開創了中國人用玉的先河。
關於“取”,《說文解字》說:“取,捕取也。”《周禮》說:“獲者取左耳。”“取”就是殺敵割掉其左耳朵以邀戰功。“取”字在甲骨文中很是常見,由此推斷,三千多年前的商代,割耳是十分暢行的。想要割掉敵人的耳朵,就要付諸武力,因此,“取”被衍生出了強奪之意。古時,“娶”常作“取”,從這個字可以窺測到上古時期娶媳婦是要搶奪的習俗,對此,《易·屯》說:“屯如邅如,乘馬斑如,匪寇,婚媾。”娶媳婦是要全副武裝強奪啊。對犯人的懲治亦有割耳朵的刑罰,這種刑罰叫作“刵”,《說文解字》認定:“刵,斷耳也。”被割掉了耳朵,是見不得人的,令受刑者蒙羞的事,所以,羞恥的“恥”字也有“耳”。還有呢,“聯”,這個字也和割耳有關,《說文解字》說:“聯(1),連也。從耳,耳連於頰也;從絲,絲連不絕也。”我不禁想到古人在戰場上殺敵割耳,割多了,怎麽拿?用繩子串起來提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