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年前我開始當母親, 想起自己的媽媽這樣有心地以“形式”來養我們的“精神”, 使我懂得勤奮是從一日之晨開始的, 所以,我也這樣養兩個女兒。
寒假期間,我自願擔任一年保姆的孩子們需要照顧的時間加長了,從一個星期中的兩次半天和三次下午四點之後,改為一整天的陪伴。陪伴的地點也從我們家遷移到孩子們這一年暫居的住處;我家和他們的家相距隻有百步之遙。
每天早上,我準時從家裏出發,好讓他們的父母能在七點半前離開。簡單的交接之後,我立刻在餐桌上和孩子們計劃他們與我相依共處的十到十二個小時。
母親從小不讓我們在假日裏閑散,她的方法是假日不能晚起,起床後一定要換掉睡衣,改穿家居簡單但整齊的服裝。三十年前我開始當母親,想起自己的媽媽這樣有心地以“形式”來養我們的“精神”,使我懂得勤奮是從一日之晨開始的,所以,我也這樣養兩個女兒。現在,別人的孩子在我手上,難道我不該把我認為很有價值的生活精神傳遞出去嗎?
每一個早上,我總是以一件工作來解決懶洋洋的態度。我走到鋼琴前為他們伴奏,讓他們唱歌,這常常可以使孩子情緒立刻轉變;馬上動手做一件具體的工作,讀一段書,也不失為好辦法;但絕不要光鼓舞或隻是好言相勸,照顧孩子不能做無功之務。
上學期,當孩子們在我家生活的時候,他們對我的空間充滿了好奇。家裏有好幾千件的餐具和書,我的抽屜裏有很多他們想都想不到的物品,但我管教他們非常嚴格,可以用,但要以尊重的心和禮貌的態度來用。
現在,換我去他們家了,尊重人我界限是我以禮貌示範身教。孩子們知道,除了做飯與教他們讀書唱遊的需要之外,我絕不會隨便動家裏的東西。主臥室的門雖開著,但我遵守非禮勿視的社會規則不曾探過一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