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屬下說“不”的分寸——反對而不針對
1、不要無休止地糾正下屬錯誤
下屬犯了錯誤,作為領導,糾正其錯誤,及時指出他的不對是應該的,但是有一點要注意,就是要把握指出的分寸,不能大事小事都對屬下說“不”,如果某一段時間裏,你不斷地試圖糾正某個下屬的錯誤,這就意味著,要麽是他已無可救藥,要麽就是你故意針對他。如果是前者,就把他解雇了事,犯不著多費口舌;如果是後者,那就是你的錯誤了。
(1)要表揚每一點進步,不論這個進步有多麽微小。
世上沒人會把經常給人改正錯誤當飯吃的,如果你不得不經常給別人改正錯誤的話,那你就得對事不對人,就得想辦法避免刁難和批評人的嫌疑,你要改正的是錯誤而不是人。
例如,假如你有一個在小學念書的兒子,等他下一次把他的成績冊帶回家來的時候,你看著成績冊對他說:“兒子,你的語文課沒上好,是不是?分數有點太低了!”你觀察他的反應,他的臉馬上就**沉下來,說不定眼睛裏還會含著淚水。你要想使他快樂起來,隻需說:“不過你的圖畫和算術的分數還是很高的,我真為你而感到驕傲!”
同樣道理,如果你想讓你的下屬把工作做得盡可能的好,如果你想獲得駕馭他們的卓越能力,你就得經常表揚他們,不管他們的進步有多麽微小,隻要有點進步就要馬上表揚。
(2)給你的雇員以超出他成績的高度評價。
如果你能夠做到上麵說到的那種隻要有點進步就要給予表揚的做法,表揚別人就會成為你的習慣。不管什麽時候你表揚了一個人,他就會有再讓你表揚的欲望。當你表揚他的工作時,你就是給了他一個很高的榮譽。如果你為一個人製定了一個高標準,他就會知道他還沒有達到,不用你去告訴他他自會去努力。但是如果你不為他製定一個標準,他就會沒有任何目標,正像喬斯·伊圖爾畢所說:“隻有當對一個人的評價超過了他的成績時,他才能感覺到那是一種榮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