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超級說服學:不爭執、不對立的溝通技巧

能夠和他人坦誠相待

對於合作者或下屬,我們不能采取欺騙手段或讓他吃虧。有必要將周圍的情況和自己的想法,全讓對方知道。為此,我們應具有暴露自己一切的胸懷和無限的愛。

首先我們必須坦誠待人。應把自己的一切毫不保留地亮給對方看。然後,再請求對方,看是否能得到幫助。

如果我們在求助於人的時候,哪怕隱瞞了一件事,那麽,對方在協助時恐怕就得盤算盤算。如果你把心掏出來給人家看了,人家也會發自內心地真誠協助。

然而,坦誠相待往往是需要勇氣的,並非人人隨時都做到。

幾乎所有人際關係的問題,都源於彼此對角色和目標的認識不清,甚至相衝突所致。所以,不論在辦公室交代工作,或在家中分配子女家務,都是愈明確愈好,以免產生誤會、失望與猜忌。

對切身相關的人,我們總會有所期待,卻誤以為不必明白相告。以婚姻為例,夫妻雙方都期盼對方扮演某些角色,卻並不開誠布公地討論,有些人甚至連自己懷抱著哪些期望都不清楚。對方若不負所望,婚姻關係自然美滿,反之則否。

這種心理招致太多問題。我們總認為,關係既然如此密切就應有默契。其實不然。因此,寧可慎乎始,在關係開始之初,就明確了解彼此的期待,縱使需要投入較多時間精力,卻能省去日後不少麻煩,這是一種必要的儲蓄。否則,單純的誤會可能一發不可收拾,阻絕了溝通的管道。

坦誠相待有時需要相當的勇氣,逃避問題,以為船到橋頭自然直,是妄想,慎乎始終勝過事後懊悔莫及。

前聯合國秘書長哈馬舍爾德的一句話中對坦誠相待體會至深。他說:“為一個人完全奉獻自己,勝過為拯救全世界而拚命。”

這句話的含意是,一個人盡管在“外務”上多麽了不起,卻不見得能與妻子兒女或同輩相處融洽。因為為群體服務,遠不及建立私人關係需要更多人格修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