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非聖賢,孰能無過?在日常工作之中,下屬的工作常常會出現某些偏差和錯誤。從哲學的高度而言,各種主客觀原因的存在使得錯誤難以完全避免。問題的關鍵在於,出現錯誤並不可怕,但必須及時加以改正。
但是囿於外部條件的限製,下屬自身往往難以覺察到這些錯誤,這時領導就必須及時提出批評,撥正航向,糾正偏差,保證工作目標的順利實現。
由此可見,領導適時而恰當地批評下級不僅是必要的,而且也是很重要的。那種毫無原則,恣意放縱下屬的做法,與科學的領導方法是背道而馳的。但是,與讚揚下級時一樣,如何把批評的話說得有水平,既達到效果又避免矛盾的激化,是我們所要麵對的問題。
1.切忌惡語傷人
無論任何團體,當員工犯下不可原諒的錯誤時,作為領導無可避免地要對其加以斥責。但是每個人都有自尊心,批評應在平等的基礎上進行,態度上的嚴厲不等於言語上的惡毒,切記隻有無能的領導才去揭人瘡疤。因為這種做法除了勾起一些不愉快的回憶之外,於事無補,而且除了被批評者寒心外,旁觀的人也一定會不舒服。因瘡疤人人都有,隻是大小不同,見到同事的慘狀,隻要不是幸災樂禍的人,都會有“兔死狐悲,物傷其類”的感覺。更何況,批評的目的是搞清問題,而不是搞臭下級。恰當的批評語言還牽涉到一個領導的心胸和修養問題,絕不能以審判官自居,惡語相向,不分輕重。
2.切忌捕風捉影
“聞過而喜”是中國的一句古訓,但並不是每個人都能愉快地接受別人的批評。上級批評下級,要使下級達到心悅誠服,沒有用權壓人,以勢壓人之感,很重要的一條就是要做到實事求是。在批評之前先考慮一下有幾分的事實根據,這是比批評的態度和方法更為基本的東西。如果事先調查不夠,事實真相與得到的情況有差異,被批評者就難以接受;如果有人提供了假情況,打“小報告”,領導者以此為據,大加批評,那就更難以服人了。所以,上級批評下級,責任要分清,事實要準確,原因要查明。從實際出發,弄清事情的本來麵目,找出問題的原因,恰當地分清責任,這樣的批評有理有據,既不誇大,又不失察,下級當然口服心服了。所以,上級批評和否定下級,必須以事為依據,以政策為準繩,不能隨心所欲,更不能以感情代替原則。這就要求領導者必須心胸豁達,最忌諱神經過敏、疑神疑鬼、聽信流言、無中生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