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元雜劇
元曲包括散曲和雜劇,散曲是由詩詞發展而來的新詩體;雜劇是一種包括歌唱、音樂、舞蹈和完整故事情節的歌劇。通常所說的元曲,主要是指雜劇。
我國唐朝時已經有了戲劇的雛形。到了宋、金時期又有了進一步發展,宋代的一些城市裏已經有許多民間藝人在戲院裏進行說唱表演。宋金時期盛行一種“諸宮調”,就是有說有唱而以唱為主的演出形式,唱的部分是把多種宮調聯綴在一起。元雜劇就是在這一基礎上發展起來的。
元雜劇是一種綜合的戲劇藝術,它把歌曲、賓白、舞蹈動作結合在一起,歌曲按一定的宮調和曲牌歌唱,是按規定韻律、富有抒情性的新詩體。賓白包括人物的對白、獨白,一般都用當時通俗的口語;動作叫“科”,是角色的動作表情。曲詞一般由一個演員(男的稱“正末”,女的稱“正旦”)演唱,通過它抒發主人公的心情,表現主人公的思想性格,描繪環境,渲染氣氛。反麵人物和次要人物靠簡短的賓白來勾畫麵目。元雜劇大部分有四折(或加一楔子)演完一個完整的故事。元雜劇的作者大部分是下層知識分子,元朝前期沒有科舉製度,他們失去了通過科舉當官的希望,就從事話本、諸宮調、雜劇的創作和演出。因為他們組織創作的專業團體叫“書會”,這些劇作家也就被稱為“書會才人”。他們的社會地位較低,生活在城市市民中,作品中充滿了生活氣息,廣大市民很歡迎。
元雜劇分前後兩期。前期從13世紀50年代到14世紀初,這是元雜劇的鼎盛時期。關漢卿、王實甫、白樸、馬致遠、康進之、高文秀等等,都是這一時期的劇作家。當時雜劇的中心在大都,這些作家都是北方人,主要是大都人。14世紀初以後,戲劇中心南移到杭州,後期的雜劇作家有鄭光祖、喬吉、宮天挺、秦簡夫等,他們大部分是南方或寄居於南方的作家。元代後期的雜劇不像前期那樣富有現實主義,比較追求曲辭的典雅工巧。據記載,元代一共創作了雜劇五百多本,現在保存下來的有136本。見於記載的劇作家有二百多人,最著名的有關漢卿、馬致遠、王實甫、白樸、鄭光祖等。關、馬、鄭、白被譽為“元曲四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