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妊娠28周開始至臨產前,孕婦每天上午8~9點,下午1~2點,晚上8~9點,各計數胎動1次,每次數1個小時。3次數字相加乘以4,就是12小時的胎動次數。也可安排早、中、晚3次計數,但時間應固定。如果每日3次計數有困難,可於每日臨睡前1小時計數1次,將每日的數字記錄下來,畫成曲線更好。
計數胎動時孕婦宜取左側臥位,環境要安靜,思想要集中。為了避免誤差,每感到胎動1次取硬幣或鈕扣等物品作籌碼代替計數。
有人把母親自我監護計數,與電子計數儀測得的胎動進行對照,其符合率達80%以上。因此自行胎動計數可以準確反映胎兒情況,每位孕婦都應熟練地掌握胎動計數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