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要記住這樣一個演說原則:在任何場合,針對任何話題,發言都要做到盡量少而精,避免重複囉嗦不著邊際。
在許多演說中,偶爾會遇到有即席發言的機會。這時,如果你是一位巧辭令、善言談的“老手”,是不成問題的,但如果你是一位缺乏辭令、害怕在眾人麵前講話的“新手”,那也不必緊張、回避,要敢於拿出你的全部熱情和膽量來,針對不同場合、對象說出能完全表達你的思想、意見或真情實感的精彩語言來。
通常的情況下,有如下幾種即席發言:
(1)被人發問時的即席發言
被人發問時的即席發言,通常是在會議上、法庭上或學術性的討論、答辯會上,它大多是被動式的發言。這種發言受發問內容或發問主題的限定,因此,就發言範圍來講是容易把握的。這種答複式的發言,應問一答一,問二答二,將所需回答的問題,作條理清楚、內容完整而又是非曲直分明的闡述便可以了。如果是被人質疑,那就將“疑點”所在,做出符合事實和理由充分的回答。如果是法庭上的答辯,就將所涉及問題的時間、地點、在場人、事實的經過等加以闡明,或陳述你的申辯理由。如是學術上的答辯或解釋,那你就將你的觀點或研究成果,用科學的方法加以論述或闡明,倘若遇到深奧艱澀難懂的問題,可用淺顯易懂的形象性的語言加以說明……這樣,你便能將你所答的問題說得明明白白了。
(2)必須加以說明的即席發言
這種即席發言,通常在是一個問題、一件事情被人誤解,曲解,群眾或聽眾不甚明白或對真相完全不知情時的一種解釋性發言,這種即席發言既可以是指出、糾正問題的事實真相,以達到澄清事實的目的。也可以是為自己或世人作辯白,一是和盤托出事實,以明真相,用事實來說明問題;二是要在道理上充分地加以闡述或說明,要抓住問題或事實的實質,切忌使用“描繪”、“誇張”之類的言詞,否則會適得其反,把本該容易說明的問題,搞得複雜化了,致使聽眾反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