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在全市農村推廣一戶一位“法律明白人”的工作的意見
各縣(區)委、縣(區)人民政府,高新區黨工委、管委會,市委有關部門,市直有關單位:
為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對法治中國建設的要求,提升全市農民法治意識,夯實農村法治建設基礎,推動農民形成“辦事依法、遇事找法、解決問題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習慣,經市委、市政府研究,決定在全市農村推廣一戶一位“法律明白人”工作。現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學習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以培育農村一戶一位“法律明白人”為載體,深化農村基層法治宣傳教育,提升農民法律素養,推進農村基層依法治理,形成“尊法學法守法用法”的共識共為,推進法治建設落地生根,為維護農村穩定、實現全麵小康營造良好法治環境。
二、目標要求
到2020年底,實現全市各縣(區)農村一戶一位“法律明白人”培育率為95%以上,其中一般“法律明白人”數占農村戶數的90%以上,骨幹“法律明白人”數占農村戶數的5%以上。充分發揮“法律明白人”紮根基層、熟悉情況、反應迅速等優勢,將他們培育成農村基層法治建設宣傳員、維穩信息采集員和矛盾糾紛調解員,在維護農村基層和諧穩定中發揮積極作用。
三、實施辦法
(一)分層遴選,考核上崗
1.組織遴選。各縣(區)以自然村組為單位,采取村民自薦和組織挑選、考核的方式,按照一戶一位要求,在農戶中遴選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熱愛祖國、遵紀守法、能通過培訓掌握和運用基本法律知識的農民為“法律明白人”培育對象。對於一時選不出培育對象的農戶,由鄰戶或村組幹部作為“法律明白人”代理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