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宗教是不是普遍的需要?
宗教是社會的產物,由多人多時所形成,並非由個人所創造。宗教的需要,是普遍的,其理由有五:
1.凡宗教必有一特別的理想,這個理想是人類所欲達到,而為人間生活所必要有的。
2.凡宗教全要想解決“人生目的”的問題。
3.凡在宗教團體的人,必用自己的宗教理想,表現於實行上。
4.凡宗教必不滿意於現實生活,以現實生活是病害的,不完全的,都是要想法子,去驅除他,或改正他。
5.凡宗教皆栽培、節製、完成人類的欲望。人類欲望大別有三,(一)肉欲(Sensuality),(二)我欲(Selfishness),(三)意欲(Willingness)。三種欲望全是人間生活所不能免的。肉欲從肉體種種器官,為感覺發生,感覺不能免除,則肉欲必須存在。於是發生有利有害的兩個方麵,凡宗教全是試要節製他有害的方麵,而栽培發展他有利的方麵。在現實的生活之下,我欲是較高的欲望,例如作文作畫,必要寫出自己的名字,表明是自己的作品,便是由於我欲的緣故。但我欲過強,便成自私,有時也有妨礙,所以宗教要去節製他,而他之一方麵,仍要栽培他,完成他,因為個人的人格,也是由我欲造成的。意欲是更高的欲望,可以管理一生的生活。倘若意欲不正就可毀壞一生生活的全體。佛教所謂“心如工畫師,善畫諸世間”便是表明意誌有創造世界的能力。宗教的終極目的是要指導他,發展他,強健他。
由上述的理論,看人生免不了有理想、欲望、病害,故此要向上尋求安康。宗教的感情,於是乎起。可以見宗教的本體,是人生普遍的需要。但是宗教的生長,必須適應環境。所以宗教的適用,必須受空間時間的限製,因時因地而不同。例如:六朝時候的佛教,因政治的關係而發達,可見政治與宗教之關係;又如:在天災流行的時候,人類朝不保夕,於是就希望超絕的能力,可見天災與宗教的關係;在國家衰弱的時代,宗教的情操越強,宗教的信仰越烈,可見強弱勢力與宗教的關係。所以今晚的講題“我們要什麽樣的宗教”,這“我們”是指我們今日中國說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