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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文字底命運

研究文字學底人都知道中國字是文字史上僅存底表意文字。文字底第一步,除掉結繩與繪畫以外,是象形字。中國文字已越過這時期,因為我們現在寫“日”字,已經不是日底圓形;“山”字已經變了三個峰頭為三條直線了。從象形字變為表義字是文字上很大的進步,理由是表義字表示抽象的意義比象形字容易得多,不過它還不是最方便的。

文字有形聲義三個成分。最初的文字都是表形的,由形解義,造字底任務已經完成。但是,形無窮盡,縱然巧者可畫,常人或不能盡解,於是象聲象意底文字出現了。六書中象形最初出現,隨著有指事。從實質上說,象形與指事沒多大的分別。畫物底全形為象形;畫物底一端以見事為指事。前者如:“日、山、田、人、鳥、馬、魚、舟、衣”等字;後者有對文(上下),反文(正正),獨體(一、厶),合體(芻、八),增文(牟、足),省文(召、支),變文(勹、矢),分體(采、臼),假體(示、巫),複體(畺、蜀)十類,可以說複合的象形字。象形與指事再發展而有會意。這是比合象形與指事來顯示意義,有合體與省體二類,如(社、周)為二合,(品、雥)為三合,(牢、菌)為省體。這類字已離象形較遠,但其跡象還可以追尋,所不同的隻從結合底形理會出其中意義而已。由象形,指事,而到會意,形與義雖然進步,但聲底功用還沒顯明,於是再進一步而生出形聲字來。《漢書·藝文誌》列象形、象事、象意、象聲,明指事、會意、形聲、諸文也和象形一樣是取象底。鄭康成以形聲為諧聲,取義於以聲譬形。許叔重取形聲底名目,取義於以形譬聲。所以諧聲、形聲、象聲三名,所重仍在聲音。在形聲字中有聲義兩兼底名為“亦聲”。文字到以聲為主才充足了它底功用。這個見解,自來學者很少體會,因為六書不分,自唐已然,後人隻重解字,而略於說文,故一問某字應屬六書何類,間或不能置答。這在實用上本來沒多大的關係,因為文字底趨勢在記口音,與象形時期隻能表現物形大不相同了。喻昧庵先生師承王壬秋先生作“王氏六書存微”,其中有一段話講得最合理。他說:“選字之初,始於畫形。形不可象,則指以事。事不可見,則會以意。意不可通,則無義可說,而造字之法窮矣。於是古聖欲通事意之窮,乃取三者以為主文,而譬以聲。至於聲,則無不諧矣,初不必更取其義。是故有聲無義者,六書之正也。”(卷六)有聲無義,為六書之正的,是卓見。由此進而為轉注,為假借,都是重在聲義,形不過是寄托而已。依喻氏底分法,六書中最多的是諧聲字,若合形聲,亦聲算起來。說文中共有七千九百零四字,合意字占九百六十五;指事字占二百八十七;象形字占一百三十五;轉注字占六十七;假借字隻有十個;闕疑文七個;共九千三百五十三文。依此推到現在,可知形聲在中國文字上占了十分之八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