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乾隆的惆悵

康熙的機心與選擇

康熙二十六年歲逢丁卯,在公曆是1687年。這一年西人牛頓發表《自然哲學的數學原理》,提出運動三定律和萬有引力定律;《論語》在西方的第一個譯本(拉丁文本)出版;而康熙在位61年的記事簿上,康熙二十六年的工作記錄有以下幾項:調整全國總督建置;嚴禁“**詞小說”;查處湖廣巡撫張汧貪贓案,當然也還包括嘉獎火器製造專家戴梓的最新一項發明——38歲的他僅用八天時間就造成“子母炮”(即衝天炮)。這個沒有任何學曆(未中過進士)的中年人此前一年成功仿造了10支荷蘭使者進貢給康熙皇帝的“蟠腸鳥槍”,後又隻花5天時間便仿造出“佛郎器”(西班牙、葡萄牙所造的炮),令康熙龍心大悅。當然,戴梓不僅僅精於仿造,他還有自主的知識產權。戴發明的“連珠火銃”可貯存28發火藥鉛丸,能夠連續射擊28發子彈。不僅解決了舊式火銃用火繩點火,容易遭受風雨潮濕影響的問題,同時也吸收了西洋火器能夠連續射擊的優點,可謂現代機關槍的雛形,嚴格來說“連珠火銃”的問世比歐洲人發明的現代機關槍早了200多年。一句話,於火器製造方麵,戴梓是個天才。

但是,這樣一個天才,在康熙三十年(1691年)年初,卻被舉家流放至盛京。戴梓之所以獲罪據說是因為在華的比利時傳教士南懷仁(他也是個火器製造專家)的嫉妒。此人上奏康熙皇帝,誣陷戴梓暗通東洋(即日本)。在人證物證皆不足信的情況下,康熙匆匆做出決定,讓這個火器製造天才馬上滾蛋,並且一滾就是35年——戴梓先後在盛京和鐵嶺流放長達35年時間,直到生命終結,他都未能再回京城——由此,一個天才最有創造力和活力的生命時段虛擲在東北邊陲,不能從事他喜愛的火器發明創造事業。

將人和物分離,這是康熙的一個機心。戴梓未中過進士,雖有發明創造,卻成不了官員,不能進入權力核心。這一點恰如莊子當年所言——“有機械必有機事,有機事必有機巧,有機巧必有機心”,康熙對戴梓是不可能加以重用的。甚至戴的發明創造,康熙也是有限、有選擇的利用。戴梓發明的“連珠火銃”巧則巧矣,棄用了;仿造的10支“蟠腸鳥槍”,送給荷蘭使者帶回去,為康熙皇帝爭一個顏麵,在國內就不擴大再生產了;戴梓流放盛京35年,本可以有更多的發明問世,不要了。一門“子母炮”,剛剛夠保家衛國,足矣。康熙五十四年,山西總兵金國正上疏說,他捐造了新型的子母炮22門,比舊式的有所改進,希望“分送各營操練”,康熙下旨說:“子母炮係八旗火器,各省概造,斷乎不可。前師懿德、馬見伯曾經奏請,朕俱不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