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李鴻章家書

6.致瀚章兄(同治八年六月初八日)(1869年7月16日)

哥哥大人左右:

五月二十二日驛遞五號書,計早達到。昨接五月十八日四號手示,敬悉一一。

甘餉盡力籌解,部中亦是官樣文字,即不如額,年終比較,至重不過議處,何至因此去官,況已聲敘在前耶。現惟江西照新加四萬月解,皖雖勉遵,竹莊借以討好,萬做不下。西林到任,恐不能行。鄂則連舊款月撥四萬足矣。閩加一萬,粵東並未報解,蘇亦未能再加,豈獨浙也。所兼大婚煩費,今增撥百萬,明年必更多提,各省尤形吃力。穀山以鹽厘二十萬無措,商請將淮餉預厘及彭營厘款月撥二萬,不得不允,擬由鄂提二三萬以補淮軍之不足。

月來**霖不止,江水暴漲,漫堤衝坑,幾有懷山襄陵之勢。省城多不能行,災象已見,可憂甚大。頃始開霽,如暢晴半月,能漸涸退方好。

二十八日奉二十日密寄(切勿宣播為要),有人參仲仙貪劣各款,頗賞崇公篤守駱相舊章、信用楚軍,著即馳馹前往川省查辦,內有雖係同鄉,不準稍涉徇隱,自幹咎戾等語。楚、蜀相距甚遠,此缺是否派人暫署,即帶印前往,已於二十九繕折由驛請旨,望複可奉批回。如須交卸,七月初旬啟行;如帶印,則月杪或可就道。惟原文均係空話,無實在證據。如收受屬員規禮、司道折銀、賣缺賣差及岑毓英饋遺等項,均非親至川省查詢不可。帶印去,則本省要件呼應不靈。論東南大局,各省尚有防軍,經手事件尚多,暫難清脫,往返數月尚不致誤。若使量移,誠恐顧彼失此。二十九疏內已略言之。因係密件,不便抄行。仲翁小出入處或所不免,似不至如此之甚,必有人想奪此席,媒孽而成,將來隻有據實具複。

內意若以滇、黔相屬,或終不免要動。誠如尊示,與其南行不如四征矣。左軍已進邠、涇,甘事著手即無中止,不鬧出大亂必不易帥。若就伊營光景氣機論,似非平賊之兆,此真有天意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