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李鴻章家書

73.致方兒(光緒十七年正月二十日)(1891年2月28日)

方兒覽:

自得去冬十月途次稟後,頃甫接正月初七東字二號書,慰悉一一。

日皇見各使,不令參讚、翻譯同見,又不另派譯官,以後華使交替,殊多不便。蓴齋想已起程。渠冬月函稱,聞伊藤將於今年來京津議商東方交涉之事,意在朝鮮,錄其密片及副島贈詩,欲兩國別訂一親密往來互助之約,如德、義、奧三國之比。該國大臣中果有密議及此否,恐係蓴齋一人私見。樞譯見此疏,必不動聽。醇邸薨後,諸務照常敷衍,朝局尚無變更,然孰與決大計定大疑者。伊藤行止當亦未定。

倫商合同草稿未到,已緘商慶邸,借款暫作罷論,關東鐵路即盡戶部每歲二百萬逐漸籌辦。翁叔平等又以原撥之數並無指款,究恐接濟不上,中道輒止。陳季同私債,薛電往商,已控外部追索,勢須奏參。季同欲偕倫商來津議辦,已電止之。季同用費無節,將大受累矣。

俄太子三月二十外來煙台,旨令我於閱操之便迎晤,將調丁雨亭全船北來大閱。渠擬五月後赴東,向喜多帶船,屆時再商以四五隻為度,輪流往來,似有未便。

汝妾何氏攜帶前往否?楊家有今年娶媳之說。張媳索前允月費百金,並辦妝奩二千金,已屬滬、津關照辦否?若公費拮據,奩資須劃付千金,其餘我再設法。津署長幼順平。邁兒已成篇,擬延南通州明經範當世教讀,佳士也。餘起居如昔,尚健忭。即問近好。儀翁書。

蓴齋按月翻寄緊要新報,汝應照舊辦理,公事信稟可令人代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