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李鴻章家書

98.致方兒(光緒二十四年六月初七日)(1898年7月25日)

方兒覽:

五月二十三發函到未?初三接二十六日來稟,具悉一一。家廟善後,我房僅派本洋三百元,輕而易舉,應在霍倉賬內支取,送伯父處匯存生息。

朝廷力求變法,飭將各處書院改為學堂。昨廬州文守過謁,屬其回任後將廬陽書院與紳董議改學堂,此事關係地方文教(有人奏,每省請派一巨紳與督撫料理此事,聞將準行)。各地方官谘商,應幫同主持擘畫。若經費不足,酌量湊捐,吾家一鄉之望,義不容辭。便中稟知伯父,暨與各房兄弟商之。時文八韻既廢,張香濤等奏定,三場考藝,中西並重,學堂、家塾宜多備書籍,俾子弟有所觀摩。如馮林一《校邠廬抗議》,於中國政治最得要領,可由書坊購覓(板存江西書局)。牛孫等此時隻能專攻五經,稍長循序漸進,此書亦不可少。餘起居如常。順問合家均吉。儀翁書。

經滇頭場策論清暢,可望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