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說親愛的,我們同居吧。我的表情純真可愛,卻仍然將和其嚇了一跳。
他說:你想做什麽?
同居,隻是同居!我繼續笑,直到和其的眼睛在我的笑聲裏越來越迷茫,他問:喬米,你這是怎麽了?
他的意思仿佛我是一個饑渴到不得不找一個男人來安慰的女人,而他的表情仿佛也做好了我不入地獄誰入地獄的準備,一副“與其讓你饑不擇食,不如我兩肋插刀”的樣子。
我捶他:別想歪了,我指的同居是同住,同住一套房兩張床,天越來越冷,我住得離公司實在太遠,最近要做一個很重要的頂目,需要早到晚歸,很不方便,而你家,嗬嗬,離我們公司最近,需要到你那兒借住一段。
和其的眼睛黯淡下來,隨即換上釋懷的表情,連連拍胸:嚇了我一跳,兔子還不吃窩邊草,我以為你打算將本世紀最後一個純情少男也荼毒呢。
我將準備好的包放在他手裏,告訴他,別想得那麽美,從現在開始你就是我的同居男友,同居男友的定義就是,我難過時你要陪我難過,我寂寞時你要陪我聊天,我逛街時你要給我買單,還要給我做飯給我洗衣,除了不談戀愛什麽都可以談。
和其是個好男人,但是事情往往就是這麽遺憾,像席慕容在詩裏感慨的一樣:不是出現得太早就是太晚。
認識和其的前三天,我認識的男友列儂。
列儂以他的無所畏懼和霸道吸引了我。隻是喝過兩打啤酒,他就向眾人宣布:我喜歡上了喬米,從現在開始我要追求她。
然後不等我反應過來,他的唇便烙在我的唇上。或許是因為酒精,或許是因為從來沒有見過這麽快的示愛方式,吻完後我還半天沒有作聲。看著半空中被不同的手舉著的酒瓶,聽著大家歡快地嚷嚷時,我才明白自己成了速配戀情的女主角。列儂在我耳邊說:不反對就表示默許。看著他閃亮得像陷阱一樣的眼睛,我哭笑不得:有沒有搞錯?這比電視征婚還要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