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傳統與現代之間:中國文化現代化的哲學省思

2.中華民族凝聚力的文化內涵和現代價值

中華民族凝聚力是與儒家文化傳統密切相關的、屬於深層文化結構的思想要素。就其內涵而言,所謂民族凝聚力,是指特定民族的思想整合力量,是該民族文化對其成員的吸引力。具體說來,就是一個民族在社會秩序和思想文化方麵由離散到聚合、由波動到穩定、由混亂到協同的特定的精神力量;同時,它也是該民族集合人心、整齊力量、團結族類的思想紐帶,是該民族的思想文化價值的集中體現。它主要表現為該民族的思維方式、價值取向、理想人格和精神風貌。作為一種觀念形態的東西,它是相對穩定的;作為一個民族的文化傳統,它又是曆史地發展著的。

縱觀中國文化發展的曆史長河,中華民族凝聚力在不同曆史時期,有著不同的文化表現樣式。但就其前後相繼的一貫性,文化心理認同的一致性而言,以下諸方麵是其主要內容。

第一,文化中國的理想追求。從先秦到漢唐以至宋明,思想家們往往是將中國看做一個政治概念、文化概念,而不僅僅是地理概念。世代相襲、普天認同的中國是“禮儀之邦”的觀念,便是其具體反映。在先秦時期,思想家、政治家們十分重視道德理想的追求,強調文化精神價值的可貴。重視夷夏之辨的儒家思想傳統,便是其表現之一。依儒家的眼光,華夏與夷狄有著行為上的文明與野蠻的根本區別,有著文化上的進步與落後的重大差異。因此,要以文明進步的程度嚴格區分華夏與夷狄的界限。傳說中的孔子修《春秋》,嚴夷夏之防,便是以禮義道德為原則。諸侯行為不合禮義道德的,便以夷狄看待;夷狄行為合乎禮義道德的,便以中國看待。孟子堅信進步文化能夠改變落後文化,而落後文化絕不可能改變進步文化。所謂“吾聞用夏變夷者,未聞變於夷者也”[6],便是這種信念的體現。漢代研治《春秋》的公羊家明確認為,夷狄與中國的區別,並非種族或地域的不同,而是文化道德的有無。公羊學大師董仲舒認為,《春秋·宣公十二年》記載晉楚郊之戰,晉國大敗,《春秋》褒揚處於夷狄之邦的楚國合乎禮義,貶斥屬於諸夏部族的晉國不合禮義,就在於《春秋》無通辭,以是否符合禮義為轉移。晉國不講禮義,雖屬諸夏之國,也“變而為夷狄”;楚國恪守禮義,雖屬夷狄之邦,卻“變而為君子”[7]。夷夏之間,並無不可逾越的鴻溝。這就通過對先秦儒家以仁義為核心的文化意識的弘揚,進一步凸顯了夷夏之辨的文化標準及其意義,溝通了夷夏之間在文化心理上的聯係。這種夷夏互變的思想,是中國古代理性精神的重要成分,是文化中國的理想追求的重要內容之一。至於將“夷夏之大防”作為排拒外來文化的工具,則是唐以後的事,不應由此前的人們代後人受過。而且,即使在唐以後,進步的思想家也是在文化理性高低的層麵,區別夷夏界限的。近代中國開眼看世界的思想家們,主張“師夷長技”,實際上是承認“夷人”器物文明高於華夏之邦。譚嗣同認為:“今(近代)中國之人心風俗政治法度,無一可比於夷狄,何嚐有一毫所謂‘夏’者!”[8]可見,夷夏之別的標準,是文明進步的高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