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8月25~27日,在荷蘭的自由大學召開了第一次以“科學理解”(scientific understanding )為主題的國際會議“科學理解的哲學透視”(Philosophical Perspectives on Scientific Understanding)。[1]
就總體而論,解釋與理解之間的思想矛盾屬於詮釋學。詮釋學(Hermeneutik)這個詞,在古希臘神話中的意思是傳達神意的天使(Hermes),在古希臘語有“我翻譯”(Hermeneuo)之意。詮釋學在16世紀的原意是對《聖經》文本的解讀,但後來發現所有的文本都有詮釋問題。1725年意大利的思想家維柯在《新科學》中指出,我們隻能理解我們自己的曆史,因為曆史是我們自己創造的,而對於自然來說,自然則是永遠無法理解的,也不可能被我們所理解。德國哲學家施萊爾馬赫(1768~1834)認為“理解”就是將自己投入到另外一個人的境況中去,“設身處地”地為文本及其作者著想,這種著想一是對照比較,一是創造發揮。狄爾泰在他的《詮釋學的誕生》一文中指出:“依賴外部得到的感官符號進而認識其內部情況是一個過程。我們將這一過程稱之為理解。”[2]而且,不管怎樣,“理解……總是人文科學上所有操作的基本程序” [3]。
我們以為,傳統詮釋學對後人的思想影響在於“詮釋循環”問題。“部分與整體之間的關係因此變得非常重要。不管是理解(即聽懂)別人所說,還是閱讀一本書,理解總是從部分開始。字母組成詞匯,詞匯構成句子。在下一步,又有其他部分補充進來,直至我理解了我的談話夥伴所說的意思或者一本書的內容。從這個整體出發來看,每個部分又會重新擬就得到另外的排列組合。這種從部分到整體的關係,從理解部分到理解整體的過程叫作‘詮釋循環圖’。這是一個非常形象的關鍵詞。”[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