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學究竟是什麽?思想家們公認追尋這個問題的答案似乎並不是明智之舉,但我們認為,檢索人們對這個問題的回答可能給我們深刻的思想啟迪。
就最一般意義而言,科學是一種最為複雜的文化現象之一;它不僅具有難分難解的“內部問題”如意義、檢驗、進步等,而且還擁有剪不斷、理還亂的“外部問題”如對科學的理解、科學社會功能、科學的思想價值等,更為嚴重的是,科學的“內部問題”和它的“外部問題”是交織在一起的。
盡管如此,一些勇敢的思想家還是為我們描述了科學的種種形象。[1]例如,貝爾納在《曆史上的科學》中就提出了科學的五種形象:“科學作為(1.1)一種建製;(1.2)一種方法;(1.3)一種積累的知識傳統;(1.4)一種維持或發展生產的主要因素;以及(1.5)構成我們的諸信仰和對宇宙和人類的諸態度的最強大勢力之一。”[2]
除了貝爾納以外,還有其他的思想家提出了各種科學形象。在一定意義上,我們甚至可以這樣說,幾乎每個重要的思想家都從自己的研究綱領形成了對科學的看法。例如弗蘭西斯·培根提出了“知識就是力量”,康德提出了科學就是“先驗綜合判斷”,黑格爾提出了科學就是“理性的自我反思”,馬克思提出了科學就是“人的本質的力量化”,維特根斯坦提出了科學就是“一切真的命題的總和”,海德格爾提出科學就是鑲嵌在生活方式中的“座架”,庫恩認為科學就是“專業共同體的信念”,布魯爾認為科學就是遵循“強綱領”的知識體係,哈貝馬斯認為科學就是“意識形態”,拉圖爾認為科學就是得到公認的“事實”等。雖然這些科學形象都不一定具有絕對權威,但這些描述本身具有非常重要的思想價值。
為了研究的方便,我們選擇如下幾種“科學形象”進行較為係統的梳理:科學作為一種特殊的方法論;科學作為“一切真的命題的總和”;科學作為生產知識的活動;科學作為生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