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科學哲學:基本範疇的曆史考察

第四節 事實與價值二分法的延續與改造

維也納學派對事實與價值問題的二分法態度在思想史上引起各種反響。有的持支持態度,有的持否定態度,但不論支持態度還是否定態度,都說明維也納學派對事實與價值問題的探索具有重要的曆史意義。

維也納學派解體以後,邏輯經驗主義對事實與價值問題的二分法態度並沒有終結,而是被後來者繼承下來,其中包括波普爾的批判理性主義[1]和史蒂文森的情感表達主義(emotivism)[2]。

盡管波普爾被稱為邏輯經驗主義的第一殺手,但是在事實與價值問題上,波普爾繼承了維也納學派的思想傳統。

第一,與維也納學派對事實的崇拜有所不同,波普爾首先認為事實與人類的決定密切相關。他說:“當我們記起,對於某個特定的相關事實,總是存在著各種各樣並且甚至截然相反的可能決定之時,這一點將會看得極為清楚無誤。”[3]

第二,與維也納學派對客觀性的崇拜不同,波普爾強調價值取向對曆史的至關重要性。“不可能有‘事實如此’這樣的曆史,隻能有曆史的各種解釋;而且沒有一種解釋是最終的,每一代人都有權利形成自己的解釋。他們不僅有權而且有義務形成自己的解釋,因為的確有一種尋求答案的緊迫需要,弄清什麽是我們選擇的最緊迫的問題,我們應走哪條路。”[4]

第三,與維也納學派對規範理論的批判態度不同,波普爾認為:“規範在如下意義上是人為性的。即我們不可以為它們責怪任何人,既不能責怪自然,也不能責怪上帝。即隻能責怪我們自己。”[5]因此,在波普爾看來,進步取決於我們,取決於我們的警醒,取決於我們的努力,取決於我們的目標概念的清晰,取決於現實主義的目標選擇,那麽,我們就將做得更好。[6]

如果說波普爾是從邏輯經驗主義的思想內部延續了事實與價值的二分法思想,那麽史蒂文森(Charles L.Stevenson)則從另外一個角度來論證規範理論本來就不同於科學理論。在他看來,倫理學和自然科學本來就是兩回事:第一,從論證目的看,科學證明的目的是為了讓人們相信某個命題為真,而道德論證是為了改變人們的態度或行為;第二,從論證結構看,科學論證的前提和結論之間存在著邏輯關係,而道德論證則不然,“關於任何說者認為可能改變態度的任何事實內容的任何陳述,都可以歸結為讚成或反對某個道德判斷的理由。這個理由事實上是支持還是反對這一判斷將依賴於聽者是否相信它;如果相信,那麽就依賴於它實際上是否對他的態度發生了影響”[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