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關於費爾巴哈的提綱》第一條中,馬克思就以批判的方式提示了他的新世界觀,這一新世界觀的唯物主義基礎是包含著某種主體性的:“從前的一切唯物主義(包括費爾巴哈的唯物主義)的主要缺點是:對對象、現實、感性,隻是從客體的或者直觀的形式去理解,而不是把它們當作感性的人的活動,當作實踐去理解,不是從主體方麵去理解。因此,和唯物主義相反,能動的方麵卻被唯心主義抽象地發展了,當然,唯心主義是不知道現實的、感性的活動本身的。”[10]
顯然,馬克思這裏所說的由唯心主義發展起來的“能動的方麵”,也就是某種意義上的主體方麵;這樣的主體方麵,應當經由改造被統攝涵納進新的世界觀的唯物主義基礎之中,換言之,應當同“把對象、現實、感性當作感性的人的活動,當作實踐去理解”這一根本之點相吻合。因此,在馬克思主義哲學中,從主體方麵(能動的方麵)去理解對象、現實和感性,隻有依循實踐的定向才是正確的。但是,馬克思的實踐原則,即“感性的活動”或“對象性的(gegenstndliche)活動”,並未始終得到正確的、與其本質相適應的理解。這裏,隻須舉出兩個重要的例證,便足以表明,對於馬克思實踐學說的本質與基礎的理解,依然是一項需要由存在論根基上予以澄清的任務。
第一個例證是,普列漢諾夫把拉美特利、費爾巴哈、馬克思和恩格斯統統歸到“斯賓諾莎的類”,認為他們的唯物主義是相同的,並且批評馬克思誤解了費爾巴哈,因為費爾巴哈是了解“實踐批判”活動的:“馬克思指責費爾巴哈不了解‘實踐批判’活動,這是不對的。費爾巴哈是了解它的,但是馬克思說得對,費爾巴哈用來解釋‘宗教的本質’的那個‘人的本質’的概念,缺點在於抽象。這是不可避免的。隻要做到用唯物主義來解釋曆史,費爾巴哈就可以消除自己學說中的這個缺點。”[11]可以肯定的是,在費爾巴哈的著作中,“生活”、“實踐”的概念比比皆是,用得決不比馬克思少;但同樣可以肯定的是,在馬克思看來,費爾巴哈的全部缺陷,歸結到底,就在於他“不了解‘革命的’、‘實踐批判的’活動的意義”[12]。在普列漢諾夫看來,費爾巴哈是懂得並且把握了實踐批判活動的,從而馬克思所謂的“感性的活動”或“對象性的活動”,實際上也就是費爾巴哈的“生活”與“實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