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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看待發達資本主義國家工人的生活水平

這裏確實有個思維方法問題。我們總是習慣用發展中國家的尺度來衡量,因而得不出正確的結論。其實生活水平問題的尺度是社會的民族的,而不能是普遍的絕對的。馬克思說:“一座房子不管怎樣小,在周圍的房屋都是這樣小的時候,它是能滿足社會對住房的一切要求的。但是,一旦在這座小房子近旁聳立起一座宮殿,這座小房子就縮成茅舍模樣了。這時,狹小的房子證明它的居住者不能講究或者隻能有很低的要求;並且,不管小房子的規模怎樣隨著文明的進步而擴大起來,隻要近旁的宮殿以同樣的或更大的程度擴大起來,那座較小房子的居住者就會在那四壁之內越發覺得不舒適,越發不滿意,越發感到受壓抑。”

馬克思由此得出結論說:“我們的需要和享受是由社會產生的;因此,我們在衡量需要和享受時是以社會為尺度,而不是以滿足它們的物品為尺度的。因為我們的需要和享受具有社會性質,所以它們是相對的。”[1]在當代發達資本主義國家,就業工人的生活與勞動條件有某種改善,但與他們創造的財富相比,與生產水平相比,仍然是貧困的。更不用說失業者。應該說,相對貧困與某種條件和範圍的絕對貧困並存的情況仍然沒有改變。變化的是劃分的標準,即貧困線,而不是貧困的現實。

[1] 《馬克思恩格斯選集》,2版,第1卷,349、350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