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何認識,要達到普遍性,並能在實踐中反複運用,必須探求事物的原因。不知道原因,就不知道結果,也就不知道製造或消除結果的途徑。癌症之難治,正因為癌症的成因至今不甚了然。
不知道原因,不等於不能實踐。人,還是行動在先。人們知道鑽木取火,但並不知道鑽木能取火的原因,不知道機械運動轉化為物理運動的原因。人們首先在實踐中知道某種現象之間的固定的不斷重複的聯係,但並沒有它們之間的因果關係的認識。因果關係的認識是通向規律認識的入門,而規律性的認識又深化人們對因果關係的認識。實踐中對現象之間聯係的認識是經驗的,而因果性的認識是理性的。
在飛機飛行中,鳥類撞入發動機是很常見的。一位美國科學家認為,是發動機的噪音使飛鳥神經錯亂,聽不到聲音,所以闖入發動機。可原因是一種對事實內在的本質聯係的認識,而不是對事實本身的認定。美國科學家關於飛鳥闖入發動機的判斷,對錯與否,尚不知道。它很難說是對因果關係的認識,最多是一種假定。隻有當人們找到了因果關係,明確產生某種現象的真實原因,才能使這種假設變為科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