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善若水。水善利萬物而不爭,處眾人之所惡,故幾於道。這是《道德經》中的名言。把水的自然特性,處下、利萬物、溫和、柔弱,作為人的處世的道德楷模,雖然包含某種智慧,但並不全對。從類比中得出的看法,可以有閃光,但不是對事物本身的科學說明。
人處於社會中,由於各種矛盾錯綜複雜不可能不爭,問題是爭什麽,為什麽爭?我們反對個人主義,但決不是提倡奴性哲學,無原則,無是非,遇事退讓。我們應該為正當的個人權利而爭,特別是為勞動階級、為民族、為國家的利益而爭。把這個觀點說成是鬥爭哲學,無原則地鼓吹“和”的哲學,這應該說是一種糊塗觀點。這種說法軟化了好人,縱容了壞人,強化了惡人,弱化了善人。還是馬克思主義正確,區分兩類不同性質的矛盾。對敵人要鬥爭,當然鬥爭要講政策;對人民要團結,當然團結要講是非。這種理論不是一個“和”字能概括的。我們隻能有分析地吸取中國傳統文化中合理的東西,決不能簡單地拿來。
任何類比都是有條件的。類比不是論證,不是理由。特別是從自然推論社會,更是如此。從中國古代哲學家的許多類比中,我們看到了智慧,但也看到了失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