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主義的鼓吹者們總是說,集體主義的主張者們沒有人性,因為他們用集體來扼殺個人。在他們看來隻有個人主義才符合人性,他們信奉的是“他人是地獄”的格言。
其實人是社會存在物,是天生的社會動物,是離開社會就無法生存的動物。人玩有玩伴,學有學伴,人是在交往中生存的。個人主義者是以個人主義觀點來對待人作為社會存在物這一事實。任何人不能離開他人,可他又要使他人從屬於自己,把自己置於集體之上。個人主義是一種人生觀,而不是一種社會事實。因為任何人都不可能是不和別人交往的絕對獨立的存在。生活在社會中,又力圖否定人的社會性,鼓吹人的個體性並把這種個體性當成唯一的最高的原則,請問:這算不算違反人性即違反人作為社會存在物的本性?如果硬要說違反人性的話,我看個人主義才真正違反人性,因為他把人的社會性變為絕對的個體性。
每個人不都要生存繁殖嗎?不個人主義行嗎?這是把個人利益和個人主義混為一談。個人有自己的利益,可這個利益的保障應該依靠什麽,是單純依靠個人還是依靠集體才能有效保證?依靠個人主義來維護個人利益,其結果是損害別人的利益,從而使每個人的利益都得不到保證;而隻有依靠集體,依靠一個能切實代表大家利益的集體才能使個人利益得到保證。他人是地獄,是私有製條件下對人作為社會存在物的扭曲。爭取一個合理的而不是虛幻的集體,就是最終消滅私有製、消滅剝削、走共同富裕的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