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漫步遐思

人和人的力量

人是社會存在物並不是馬克思的獨創,很多思想家都知道這一點。亞裏士多德說過,人不能單獨存在,在社會之外的人,不是動物就是上帝。費希特也知道這一點。他說人隻能存在於人們之中。如果人要存在必定是一些人,而不能是一個人。馬克思的偉大獨特之處,不是一般地重複人的社會本性的論點,而是指出人的社會性的必然性和依據。馬克思強調人是什麽取決於他們生產什麽和如何生產。生產的社會性決定人的社會性。因此,由於生產的社會化程度不同,人的社會化程度也不同。農業與工業、農村與城市、自然經濟與商品經濟、閉關鎖國與對外開放下人的狀況是不一樣的。而且,人之所以具有某種特性,離開了人所依存的生產方式無法理解。是人所生活於其中並從事的生產方式決定人的特質。馬克思說:“社會人的一定性質,即他所生活的那個社會的一定性質。”[1]是社會的生產方式把人的特性賦予人,而不是人把自己的性質賦予社會。沒有資本主義社會就沒有資本家,而不是相反。

人是社會存在物,因而人的力量本質上是一種社會力量。從個人來看,人有大腦,有思維能力;有雙手,有勞動能力;有神經係統和多種感受器官,有接受和反應能力。可僅靠這些,人在很多方麵不如動物。人的力量是一種社會力量,它凝結在各種生產工具以及社會組織之中。起重機的力量是任何一個大力士無法相比的,而合理的組織產生的巨大的力量不是單個力量的相加。因此社會形態的變化,同時就是人的力量的變化。人的力量的發展不是體力的變化,而是表現在生產工具和科技的發展以及組織形式的合理化。所以人應該通過發展生產力和建立合理的社會製度來發展自己。

[1] 《馬克思恩格斯全集》,中文1版,第19卷,404頁,北京,人民出版社,19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