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克思對人的本質問題的確有多種說法,常常使人感到困惑。馬克思說過,“他們的需要即他們的本性”。也說過,自由自覺的活動是人的類本質。最著名的是說,人的本質不是單個人所固有的抽象物,在其現實性上,它是一切社會關係的總和。爭論者各持一說,似乎都有根據。我以為要正確理解這個問題必須弄清各自的含義。
需要是人的本性並不是對人的本性的定義性說法,而是對施蒂納把人看成唯一者的批評。人不可能是唯一的,人必須彼此發生關係,因為人有需要。他們有兩性的需要,有交換、分工的需要,人的需要以及滿足需要的方式必然把人聯係起來。所以人不可能是純粹的自我,而是作為處在生產力和需要的一定發展階段上的個人而相互交往的。
人的本質是自由自覺的活動講的是人的類本質。類本質是把人作為一個類來考察他的本質,它是人與動物的分界線。類本質的著眼點是人的生命活動方式,是人作為人而與動物的根本區別。人猿區別的關節點是勞動。在《1844年經濟學哲學手稿》之後的《德意誌意識形態》一書裏,馬克思把這一點表述得更清楚。馬克思說:“使自己和動物區別開來的第一個曆史行動並不是在於他們有思想,而是在於他們開始生產自己所必需的生活資料。”[1]人的類本質對於理解人奠定了一個基石,指出了理解人的途徑和方向,但還不是對人的本質的深層揭示。因為要真正理解人,著眼點不能隻是人與動物的區別,而要理解人與人之間何以相同又如此不同,不同社會的人何以不同,同一社會中的人何以不同,為此就必須進入人的個體本質。從人自身找不到有的人當奴隸主有的人當奴隸,有的人當資本家有的人當無產者,有的人當流氓、盜匪的根據。任何個人的本質決定於他們在現存社會關係和體係中所處的地位。馬克思在《關於費爾巴哈的提綱》中的著名論斷,講的不是人的生理需要(《德意誌意識形態》中關於需要是人的本性),不是人的類本質(《1844年經濟學哲學手稿》中關於人的自由自覺勞動),而是人作為個體的社會本質。理解了人的本質在現實性上是社會關係的總和,就容易把握人的共性的本質。人的共性從根本上說是社會的共性,因而生活於同一社會形態的人會具有某些共性。即使是不同社會形態,由於都是作為社會存在物,從而會具有某些社會賦予的共同性。同時,人不僅是社會存在物,而且是在社會關係和社會環境中各有特定地位,因而形成了各自的差異性。離開了人所生活其中的社會,從人自身來解釋人,除了抽象的人性論外別無出路。這是幾千年中外思想史的結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