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魏晉南北朝隋唐史學

二、三誌並非“為誌者所宜先”

《史通·書誌》篇對曆代正史中的《書》《誌》提出許多批評,其中如批評《漢書·五行誌》、《宋書·符瑞誌》等有許多很好的見解。但就《書誌》篇的總的論點來看,可議之處甚多。例如,他批評《漢書·天文誌》:“誌無漢事而隸入《漢書》,尋篇考限,睹其乖越者矣。”他批評《漢書·藝文誌》:“夫古之所製,我有何力,而班漢定其流別,編為《藝文誌》。”他批評《魏書·釋老誌》:“徒以不急為務,曾何足雲。”他批評《隋書》中的天文、經籍二誌尤為激烈:“廣包眾作,勒成二誌,騁其繁富,百倍前修。非唯循覆車而重軌,亦複加闊眉而半額者矣。”等等。這些批評,不盡合情合理,後人多有非議。

在劉知幾看來,以往正史諸誌,實不足取。他說:“曆觀眾史,諸誌列名,或前略而後詳,或古無而今有。雖遞補所闕,各自以為工,榷而論之,皆未得其最。”如何才能“得其最”呢?劉知幾認為:“蓋可以為誌者,其道有三焉:一曰都邑誌,二曰氏族誌,三曰方物誌”;此三者,“實為誌者所宜先,而諸史竟無其錄”。綜觀劉知幾對《書》《誌》的見解,有兩點認識是極突出的:一是以往書誌,“皆未得其最”,沒有抓住主要論題;二是都邑、氏族、方物三誌“實為誌者所宜先”,應首先論列。按劉知幾的意見,將都邑等三誌列入書誌,不是沒有道理的,但若據此而得出上述兩點認識,這就未免過分地貶低了古人,而又過分地抬高了自己。因此,從總的方麵來看,劉知幾此論,殊為未安。

第一,以往諸誌,如天文、地理、食貨、職官、刑法、藝文等,都是史家選擇自然和社會中與人類生活有密切關係的重大問題而作,其重要性往往不在都邑等三誌之下。其中,有的是人類認識和利用自然的記錄及經驗,有的是人類經濟生活、政治關係、文化創造方麵的反映。即便如《魏書·釋老誌》,也決不像劉知幾所批評的那樣,是“徒以不急為務”。須知,《釋老誌》在反映那個時期統治階級的精神、思想和整個社會風貌來說,乃是《魏書》中的精華之一。劉知幾輕易地抹殺以往正史諸誌的成就,是很不妥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