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魏晉南北朝隋唐史學

五、人物評價及其他

《通典》史論也涉及對曆史人物的評價。作為一個宦途多年的史家,杜佑對執法公正的官員十分崇敬,上文說到他對西漢張釋之的評價,就是一例。他對本朝的徐有功也十分欽佩。《刑法典·刑法七》詳記徐有功執法之事,說徐有功處在“周唐革命”之際,“告密之輩,推核之徒,因相誣構,其行深刻”,“朝野屏氣,道路以目。於斯時也,誰敢忠正”?而徐有功“遂於群邪之側,眾諂之傍,孑然介立,守法不動,抑揚士伍,慷慨朝端,始卒不渝,險易如一。於是酷法之吏,誣告之人,見嫉甚於仇讎矣”。於是杜佑評論說;“詳觀徐大理之斷獄也,自古無有斯人,豈張、於、陳、郭之足倫,固可略舉其事。且四子之所奏,多逢令主(自注:‘西漢文帝時,張釋之,為廷尉;於定國,宣帝時為廷尉;東漢陳寵、郭躬,章帝時為廷尉,皆遇仁明之主。’),誠吐至公,用能竭節。若遇君求治,其道易行。武太後革命,欲令從己,作威而作周政,寄情而害唐臣。徐有功乃於斯時,而能定以枉直,執法守正,活人命者萬計;將死複舍,忤龍鱗者再三。以此而言,度越前輩。”杜佑評價曆史人物,不僅僅是一般地從曆史人物的品質或事功去論其高下,而是特別著重於說明曆史人物所處的曆史環境,從而加重了評論的分量。同時,他也注意到從曆史人物的比較中做出不同的評價。

反對輕薄浮華、主張務實“從宜”,是《通典》史論所一再強調的。在《食貨典·食貨七·曆代盛衰戶口》的史論中,杜佑在論到玄宗天寶末年戶口銳減的問題時指出:

直以選賢授任,多在藝文,才與職乖,法因事弊。隳循名責實之義,闕考言詢事之道。崇佚之所至,美價之所歸,不無輕薄之曹,浮華之伍。習程典,親簿領,謂之淺俗;務根本,去枝葉,目以迂闊。風流相尚,奔競相驅,職事委於群胥,貨賄行於公府,而至此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