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西方美學史 第1卷 古希臘羅馬美學

第三節 藝術

斯多葛學派除了對美的客觀性、宇宙美、美的本質以及美和善的統一等進行了廣泛討論外,對藝術的本性、藝術和模仿、藝術的分類、藝術的創作以及藝術的社會作用等,同樣也進行了廣泛的討論。那是當時的伊壁鳩魯學派和懷疑論學派所無法比擬的。

一 藝術的本性

斯多葛學派對藝術的本性、本質進行了探討,這點可以從公元前1世紀時希臘語法家狄奧尼修斯·薩拉克斯,以及公元2、3世紀時的經驗論的懷疑主義者塞克斯都·恩披裏柯(約160—210年)在有關著作中所保存下來的、有關藝術的定義中,得悉:

我們給藝術下定義……至於斯多葛學派,他們是這樣說的:藝術是根據經驗和以生活中某種有用的東西為目的,共同結合起來產生的概念體係。[78]

斯多葛學派宣稱:藝術的善是可靠的藝術,即美德。他們聲稱:藝術是由“共同運用理解構成的一個體係”,是產生於精神的知覺。[79]

由相隔三百多年之久的兩個不同學者所記載的關於斯多葛學派的兩則藝術的定義,其基本觀點大體是一致的。

首先,這裏的“藝術”原希臘語為“technē”,意指“技藝”,是古希臘以來傳統的廣義的藝術概念,是指將自然物排除在外的一切人工製品,既包括人類憑技藝生產的人工製品,也包括文學、藝術在內的美的藝術作品。它是以滿足人類生活中的需要的目的而被製造出來的。在這點上,斯多葛學派與亞裏士多德的主張一致。狄奧尼修斯·薩拉克斯曾在同一段話中記載下亞裏士多德關於藝術的定義:“藝術是像這樣一種行為的安排,這種行為創造出有用的東西。”作為技藝來理解的廣義的藝術的產生,是服務於實際生活中實際需要的目的的,即以“生活中某種有用的東西為目的”。既然藝術有它的特定的目的,那就和特定的方法有關,因為隻有通過特定的方法才能達到特定的目的。正是同一個狄奧尼修斯·薩拉克斯,記載到斯多葛學派的創始人芝諾的強調藝術的方法特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