埃裏希·弗洛姆(Erich Fromm,1900—1980年),出身於德國法蘭克福一個猶太家庭,先後在法蘭克福、海德堡、慕尼黑等大學學習心理學、社會學和哲學,1922年獲博士學位。後去柏林精神分析研究所研究弗洛伊德學說。1928年起在法蘭克福精神分析研究所和社會研究所工作,加盟法蘭克福學派。1934年由於納粹上台而被迫移居美國,先後執教於哥倫比亞、耶魯、紐約等大學,1946年創建威廉·懷特精神分析和心理學研究所。1949年起應邀赴墨西哥國立大學任教,創立墨西哥精神分析研究所。1971年移居瑞士,繼續勤奮筆耕。一生著述甚豐,主要有《逃避自由》(1941年)、《心理分析和倫理學》(1954年)、《健全的社會》(1955年)、《現代人及其未來》(1960年)、《馬克思關於人的概念》(1961年)、《在幻想鎖鏈的彼岸》(1963年)、《愛的藝術》(1979年)等。他畢生的宗旨是認識人、改造人、美化人,創造健全的社會,為此,潛心研究馬克思和弗洛伊德,企圖在兩人之間構架橋梁,達到社會學與心理學的合作,開展現代社會中的心理革命。他雖無文論、美學專著,卻有關於文論、美學的精辟見解。
一 以“生產性的愛”為核心的人學
弗洛姆的文論、美學以其人學為基礎。他努力用馬克思的學說改造弗洛伊德的精神分析學,進而提出自己的人論。
他指出,馬克思認為人是由社會形成的,而弗洛伊德則主要從人的家庭遭際、心理分析來看人,馬克思的思想比弗洛伊德更科學,深刻、寬廣,但缺乏對人的內心世界的精細分析。因此,他想在綜合兩者的基礎上提出自己的人論。
他清醒地看到人麵對生與死、實現生命潛能的要求與實際上不可能全部實現的深刻矛盾,即人的存在的二律背反;他同時還看到人在不同曆史時代也麵臨著“曆史的二律背反”。這兩個“二律背反”是每個現實的人必須麵對並尋求回答的問題。他提出,作為既有思想又有肉體的人,既是社會的人又是有情感、欲望、本能的人,“對人的存在問題的唯一回答”就是“在於實現人與人之間的融合,在於實現與另一個人的融合,在於愛”,愛是“在保存人的完整性、人的個性條件下的融合”[2];而成熟的愛應是一種“生產性的愛”,一種“給予”,“給予是潛能的最高表達”,是“快樂的”體驗,由此“表現了我生命的存在”[3],“給予”有關心、責任、尊重和認識四要素。這就是弗洛姆人論的基本觀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