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距唐太宗頒發《修晉書詔》六十餘年,史學家劉知幾在他撰寫的《史通》一書中,進一步闡述了關於史學社會功能的認識,他寫道:
向使世無竹帛,時闕史官,雖堯、舜之與桀、紂,伊、周之與莽、卓,夷、惠之與蹠、蹻,商、冒之與曾、閔,但一從物化。墳土未幹,則善惡不分,妍媸永滅者矣。苟史官不絕,竹帛長存,則其人已亡,杳成空寂,而其事如在,皎同星漢。用使後之學者,坐披囊篋,而神交萬古,不出戶庭,而窮覽千載,見賢而思齊,見不賢而內自省。若乃《春秋》成而逆子懼,南史至而賊臣書,其記事載言也則如彼,其勸善懲惡也又如此。由斯而言,則史之為用,其利甚博,乃生人之急務,為國家之要道。有國有家者,其可缺之哉![8]
同上舉兩道詔書的莊嚴堂皇的用語相比,劉知幾的表述格外顯得深入淺出、通俗易懂而又耐人尋味。他首先提出曆史上善惡同在如何區分的問題,接著用“史官不絕,竹帛長存”的優良傳統回答了這個“難題”,進而說到人們因擁有史書而可以“神交萬古”“窮覽千載”,於是可以“思齊”,可以“自省”,進而揭示出“史之為用,其利甚博,乃生人之急務,為國家之要道”這一意義重大的結論。
不論是“多識前古”“神交千祀”,還是“神交萬古,窮覽千載”,在此前的士人那裏,本是重複了無數次的活動,而這些極平常的活動對人們會產生什麽樣的影響?這種影響對於社會進程會發揮怎樣的作用?這些看似很平常的事情,卻飽含著史學之深層價值的所在。經上述兩道詔書和劉知幾等史學家的有關論說,真正從本質上揭示了史學存在於人類文明社會的必要性及其最根本的社會功能所在。
應當特別強調的是,史學這種對於人們認識曆史和傳承文明的重要作用,在以少數民族貴族為主建立的皇朝之下,同樣受到高度重視。元世祖至元元年(1264年),當時南宋尚未滅亡,全國尚未平定,時任“翰林學士承旨”“資善大夫”的王鶚,即上奏元世祖,建議設立專門機構纂修實錄及遼、金二史,他寫道:“自古帝王得失興廢可考者,以有史在也。我國家以神武定四方,天戈所臨,無不臣服者,皆出太祖皇帝廟謨雄斷所致,若不乘時紀錄,竊恐久而遺忘,宜置局纂就實錄,附修遼、金二史。”他又寫道:“唐太宗始定天下,置弘文館學士十八人,宋太宗承太祖開創之後,設內外學士院,史冊燦然,號稱文治。堂堂國朝,豈無英才如唐、宋者乎!”[9]王鶚的奏章有兩點尤其值得注意:一是開宗明義指出“自古帝王得失興廢可考者,以有史在也”,若不乘時纂修本朝史,“竊恐久而遺忘”,這是把史學之有助於認識曆史和傳承文明二者也都講到了。二是他舉唐、宋為例,並以其為榜樣來建議元世祖,並得到“皆從之”的回應。由此可見,史學的這一本質性的社會功能對促進各族的曆史文化認同具有無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同時,王鶚的奏章也從一個方麵說明了中華文明發展之連續性的特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