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遼代史學的民族特色
10世紀初,契丹族創造了本民族的文字,建立了國家政權,積極地吸收中原先進的生產技術和思想文化,從而加快了曆史發展的進程。這是遼代史學產生、發展的物質條件和文化環境。為了政治統治的需要,遼朝統治者仿照唐、宋皇朝的體製,建立起修史機構和史官製度,編寫國史,探究曆史經驗和政治得失的關係,進一步豐富了中華史學的內容,加強了民族間在文化上和心理上的聯係。
契丹立國之初就設置了史官。史載,阿保機曾命參與創製契丹文字的耶律魯不古為監修國史(見《遼史·耶律魯不古傳》)。這標誌著契丹族將以本民族的文字來記載自己的曆史,這是具有重大意義的曆史進步。遼朝正式設立修史機構比這稍晚一些,並多仿照宋朝體製。據《遼史·百官誌三》所記,在南麵朝官機構的翰林院之下載有:國史院、監修國史、史館學士、史館修撰、修國史;同卷,在門下省之下載有:起居舍人院、起居舍人、知起居注、起居郎。由此可知,國史院和起居舍人院是遼朝的主要修史機構,各設置史職多種。其中史館學士一職似是沿襲南朝齊、梁、陳所置修史學士,餘皆為唐宋史職所見。同唐宋史官一樣,遼代的史官也要修撰日曆,但遼朝是否同宋朝一樣也設立了日曆所的專門機構,《遼史·百官誌》不曾明載。值得注意的是,在史職中,除漢族士人外,也有契丹族士人充任。
遼代史官撰述,後已散佚殆盡。元人修宋、遼、金三史,《宋史》有《藝文誌》,而《遼史》、《金史》則無。對遼代的曆史撰述,後人隻能從《遼史》紀、誌、傳和其他記載的片言隻語中探尋其蹤跡,推測其亦曾有過的盛況。清代學者在這方麵做了許多探微闡幽的工作。有錢大昕撰《補元史藝文誌》,內中包含了遼、金時期的著作;有倪燦撰、盧文弨補《補遼金元藝文誌》;有金門詔撰《補三史藝文誌》,三史,即遼、金、元史;有繆荃孫撰《遼藝文誌》,王仁俊撰《遼史藝文誌補證》,黃任恒撰《補遼史藝文誌》。以上6家,後3家是專補《遼史》藝文誌的(均見《二十五史補編》第6冊)。今以撰成於清光緒三十一年(1905年)的黃任恒《補遼史藝文誌》為據,其所錄史部書分為10類:正史,編年,起居注,載記,雜史,故事,儀注,刑法,傳記,地理。其重要者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