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中國史學史綱(第四卷)

二、曆朝實錄

纂修曆朝實錄,是元代官修史書的又一個重要方麵。它同纂修政書一樣,都是繼承了唐、宋以來的史學傳統。

據錢大昕《補元史藝文誌》史部實錄類考訂,元代曆朝實錄有:《太祖實錄》、《太宗實錄》、《定宗實錄》、《睿宗實錄》、《憲宗實錄》、《世祖實錄》、《順宗實錄》、《成宗實錄》、《武宗實錄》、《仁宗實錄》、《英宗實錄》、《泰定實錄》、《文宗實錄》、《明宗實錄》、《寧宗實錄》共15部(《二十五史補編》第6冊)。這些,多見於《元史》記載,表明元朝統治者對纂修實錄的重視。其中,憲宗以上5部實錄,是世祖至元二十三年(1286)著手補撰,至成宗大德七年(1303)十月一並成書奏進,曆時17年。不過所謂順宗,並未曾稱帝,他是武宗的父親答剌麻八剌。武宗做了皇帝,給他追加諡號和廟號,並且修了“實錄”,這不合乎皇家和史職的製度;後來明朝統治者也有仿效這種做法的,足見其產生了不好的影響。

元代曆朝實錄均亡佚,它們纂修的經過已難以深考。從現在的文獻記載來看,有幾點是可以確知的。第一,實錄多由翰林國史院承修,這在實質上是繼承了唐代以來史館的製度。第二,元代曆朝實錄大多還附有事目和誥製錄。這一方麵說明其部帙較大,事目可以起到提要的作用;另一方麵,以皇帝誥製與實錄相配合,更加突出了皇帝詔命同實錄的關係。從曆史記載與曆史文獻的積累來看,這固然有其合理之處;但是若從史學發展來看,尤其是從曆史見識來看,則未必是一種進步。第三,元代實錄,往往還有語言文字方麵的繁難之處。《元史·世祖紀十一》記:“翰林承旨撒裏蠻言:‘國史院纂修太祖累朝實錄,請以畏吾字翻譯,俟奏讀然後纂定。’從之。”這種情況在元初尤為突出。成宗時纂修《世祖實錄》,“撒裏蠻進金書《世祖實錄節文》一冊、漢字《實錄》八十冊”[36]。便不再提到文字的繁難了。“金書”可能用的是“國言”,“節文”大約就是事目,這其實隻具有象征的意義。第四,元代纂修曆朝實錄,又往往同時撰寫這一朝的後妃、功臣傳。如英宗時,“敕纂修《仁宗實錄》、《後妃》、《功臣》傳”[37];順帝時,“詔翰林國史院纂修累朝實錄及後妃、功臣列傳”[38]。這是一個特點。